2024年人民政府办机构职能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要求,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四)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筹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公文、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对市政府系统年度工作及目标的制定、进度督查、考核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和调查研究信息,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八)负责省、岳阳、汨罗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批评、意见、提案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考察视察工作,协同人大、政协相关工委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行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和市人民政府指示、批示、批办事项;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监督并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和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十三)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岳阳市政府及相关部委、厅局领导同志来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和活动协调组织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