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061000/2015-636237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6-0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政府办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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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场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四)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公文、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对市政府系统年度工作及目标的制定、进度督查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八)负责省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协委员建议、批评、意见、提案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考察视察工作,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

(九)负责指导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搞好城镇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侨务、外事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指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工作和管理政府招待所及机关大院行政事务管理机构。

(十五)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岳阳市政府领导同志来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工作。

(十六)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指导各乡镇(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十七)指导、监督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人民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