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的通知
来源: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1-04-0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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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汨政办函〔202136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的通知

 

循环经济产业园、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屈子文化园,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水平,确保我市门户网站正常、有序、依法、规范运行,有效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督促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现根据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切实规范互联网个人隐私保护

20176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官方权威媒体,其工作人员更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时刻提高对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和保护个人信息的敏感度,加强对个人隐私信息的界定、重要性的认知。然而,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府网站仍然存在泄漏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这种现象比较集中地存在于对贫困户、脱贫名单、低保户、危房改造、移民安置等公开文件的公示中,这些文件中公示的个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面临被随意下载、使用的危险,将普通百姓的个人隐私甚至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巨大风险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要求,20214月起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各单位信息员规定如下:

(一)凡上传政务信息涉及到个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四位一律以**号代替;

(二)凡上传政务信息涉及到个人家庭住址的,一律只填写至****乡(镇);

(三)凡上传政务信息涉及到个人电话号码的,后四位一律以**号代替

(四)上传政务信息涉及到个人QQ号、微信、微博号的,后四位一律以**号代替;

(五)各单位信息员必须对本单位上传至汨罗市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上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有泄漏个人信息的情况,马上整改。整改工作限定在2021430日,凡整改不到位的,将对其单位进行通报,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二、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当前,各单位在日常信息上传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数量不足,部分单位政务信息发布数量未达到规定的量;二是上传质量不高,个别单位信息上传存在只图数量达标,所传文档排版格式不规范、图片标准不合格、文章内容有错误、发布新闻时间迟缓、拖延等问题。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为进一步保障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权威性,特要求如下:

(一)各镇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单位每月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不应少于10条,并切实做到按时、足量、准确;

(二)信息员有调整时,应迅速将新信息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2室(联系电话:5242830,邮箱:157003973@qq.com,联系人:凌燕飞);

(三)各单位应加强对网站信息员的管理与培训,熟悉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内容、流程、方式和时限,也可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习。

政府门户网站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执政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是密切党、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平台,更是建立阳光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打造效能政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上传资料的审核把关,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不出现错误,按时足量保质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确保政府门户网站高效优质运转。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