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政府2017年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的工作方案
来源:政府办   日期:2017-04-0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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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

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汨罗市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

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汨罗市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两型社会”和“禁实推新”为目标,以环境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为抓手,按照“先城区、后农村,先集体、后私营,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新型墙材企业。

二、关停对象

市域范围内所有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

三、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拆除烟囱、窑炉和有关机械设备,平整生产场地和矿产开采基地。

二是鼓励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转行从事生产国家推广的环保节能新型墙材。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1日~4月15日)

1.召开全市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工作动员大会,各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

2.由市工信局牵头,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公安局、文旅广新局等单位参与,以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新闻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墙改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

(二)自行关停阶段(2017年4月15日~5月1日)

由市墙改散装办对全市所有粘土砖厂下达关停通知书,明确关停时间。

(三)拆除设施阶段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工信局和所属镇人民政府配合,对已关停的粘土砖企业烟囱采取定向爆破方式安全拆除。其中,归义镇、汨罗镇、古培镇、新市镇、罗江镇要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拆除相关建筑和机械设备,其他各镇在2019年元月底前完成。

(四)生态恢复阶段

归义镇、汨罗镇、古培镇、新市镇、罗江镇要在2018年4月底前按照市林业局要求,对生产场地和采矿基地进行生态恢复;各镇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

(五)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4月1日~2019年8月1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镇进行验收,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先进,并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核。

五、工作机构

成立汨罗市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岭华同志任政委,副市长吴高明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主任刘勇、市工信局局长楚军、市环保局局长柳才平、市公安局副局长罗成任副组长,市工信局、环保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文旅广新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和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工信局,由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墙改散装办主任李应求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一)政策法规组

组  长:蒋建武

组  员:市工信局、环保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和安监局各抽调1人。

职  责:把好法律政策关,确保依法行政。

(二)强制关停组

组  长:柳才平

组  员:市公安局和环保局各抽调20人,市工信局和国土资源局各抽调10人,市安监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各抽调5人。

职  责:强制关停拒不停止违法生产行为的粘土砖厂,拆除违法生产砖窑、烟囱,切断生产用电电源,查封、扣押非法生产设施,打击暴力抗法和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污染违法案件。

(三)维护稳定组

组  长:罗  成

组  员:市公安局和工信局各抽调10人,各镇相关领导参与。

职  责:负责做好业主和周边群众思想稳控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涂  猛

组  员:汨罗电视台和中国汨罗网各抽调1人。

职  责:负责整治活动的音像资料收集和强制执行活动现场宣传报道。

六、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公务执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任务全面完成。

市工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全面关停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工作,拟定实施方案,宣传墙材政策,组织环保和公安等部门现场执法。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环境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取证,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参与现场执法,企业环保整治技术指导。

市公安局:负责立案侦查专项整治行动中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维护关停行动治安稳定、打击暴力抗法和阻扰执行公务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查粘土砖厂的粘土采矿证,下达停止采矿通知书和关停法律文书,对不按要求关停继续盗采粘土资源行为和破坏耕地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市安监局:负责指导粘土砖厂烟囱、窑炉安全爆破拆除工作。

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按工商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负责对粘土砖瓦厂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市文旅广新局:负责政策宣传和工作推进新闻报道。

国网汨罗供电公司:负责配合做好关停粘土砖瓦厂的停电、限电、断电工作,确保关停对象无法继续非法生产。

各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统计从事生产粘土砖企业情况,牵头做好粘土砖厂全面关停和粘土砖厂烟囱、窑炉拆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七、工作措施

(一)在规定时间内,对自行关停的粘土砖企业由财政给予适当项目资金补助;对拒不执行关停的采取强制措施关停,取消项目资金补助;

(二)对妨碍执法行为的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进行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并移交司法部门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