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汨罗市人民政府2021年汨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5242830。(地址: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幢政务大楼三楼312室)。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局长黎柳平为组长,政务中心主任陈漾为副组长、政务公开科科长凌燕飞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科主要负责。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多项制度,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一)优化政务公开模式
一是设置专窗、展板。我们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窗、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公布权力清单,公布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期限、收费情况,便于服务对象随手查阅。二是设置公开查阅区。在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查阅区,提供12台智能自助一体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件咨询服务。三是提供资料进行展示。我们认真梳理、整理汇编政务公开信息资料,制作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次性告知书》等10余类文件材料,同时在大厅LED高清大屏定时轮播公开信息,展示办事指南,对办事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二)细化政务公开板块
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能够充分体现出一个单位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也是面向公众服务的形象展示。我们紧紧把握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主阵地建设的思想意识,规范设置栏目。
一是设置信息专栏。在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重点开设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公示公告、招标采购等主动公开栏目。为政府办及35个组阁局、15个乡镇(街道)规范开设概况信息、部门文件等信息公开栏目。开设财政预决算、法治政府、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等14个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自来水、电力、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网上公开。开展政府常务会议等重大政府决议、活动专题图文解读,为政府工作作出了积极有序的正面宣传。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针对26个重点民生领域逐一对接相关单位,确定各单位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已经发布554条相关信息,根据市级平台内容进一步开展目录编制调整及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准备。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2021年度,政府门户网站全网更新信息33547条,其中市级政府政策文件类信息8条,重点领域信息892条,部门政务信息5726条,主动解读政务信息及回应关切53条。以政府名义发布微博、微信共计1148条。
三是完善信息反馈。积极做好市长信箱、12345热线、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的反馈公示。利用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大厅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评价,着力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开展网上意见征集及调查工作共3条,问卷调查2条,其中正在调查中1条,已经结束调查的4条均已做反馈报告公示。
(三)实化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4件,其中政府网站平台依申请公开31件、邮寄纸质依申请公开3件,截至目前,依法依规答复29件,因涉及国家及企业隐私不能公开的5件,(已全部做好当事人线下解释工作)。所有依申请公开申请都已经回复到位,群众满意度高。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审批签发流程,有效服务于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强化新媒体监管
2021年初我市共有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18个,已经成功注销1个账号,正在注销的有7个,目前还有10个在省监管平台内。我们还针对省监管平台内的10个帐号成立微信工作群,随时对更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在群内通报抽查情况,确保了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信息推送及时,杜绝僵尸账号,考核信息内容,促进信息公开提质。
(五)深化政务数据融合
加强政务公开窗口与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热线知识库、政府网站等信息互联共享,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推送发到政府信息网、12345政务热线库实现各类信息汇集,探索主动推送、精准推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法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2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7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8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
|
|
|
|
34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 |
|
|
|
|
|
29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政府信息 |
2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
(七)总计 |
34 |
|
|
|
|
|
34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员变动频率较高,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主动开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公开重点,督促、指导全市各部门编制完善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社会知晓率。
2、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和效能评价体系,协调监督依申请公开工单处理。
3、健全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
4、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紧扣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及时维护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栏目更新有序、内容规范。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努力打造全链条政务公开媒介,方便公众查阅和参与。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与公开深度,围绕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汨罗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