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2211/2019-1488334 发布机构 汨罗市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19-03-14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2018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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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8年11月2日,市长朱平波在汨罗江大酒店多媒体会议室主持召开市第12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2018~2019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湖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方案》《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再生资源企业扶持政策调整方案》,研究平台公司整合、禁毒、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工作。会上,市住建局局长陈学礼、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李海波、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财政局局长陈惠林、市财政局局长夏伟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易贵明、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黄永红、市经管局局长黄玉琦、市农机局局长吴静波分别就上述工作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最后,朱平波市长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审议《2018~2019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会议认为,基础设施建设是汨罗城市发展的短板,必须全力推进,补齐短板,建好管好,切实增强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原则同意《2018~2019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市住建局负责进一步细化精准,按程序报告市委、市人大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

(二)市直各单位都要结合上级政策,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并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建设资金。2018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城建投在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年内可以根据资金保障情况适当开工部分项目,年终结算时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要求统筹安排;2019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明确资金来源基础上,加快推进友谊河防洪治污综合治理工程、汨罗江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汨罗国际龙舟竞渡中心、市一中、市人民医院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二、审议《湖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方案》

(一)原则通过《湖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期限暂定3年。

(二)由市规划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在30天内划定好城市建设区和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边界红线。尽快组织对园区产城融合规划进行调整修编,在汨罗江大道沿线和高铁新城范围内规划好商业集中经营、生产生活服务等配套服务区域,妥善解决天立橡胶等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问题。

(三)土地变性后出让所形成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属市本级部分全额拨付园区财政,由园区按“退二进三”政策进行统筹安排。园区要牢牢抓住政策机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努力盘活园区土地资源,切实增强园区抵御风险能力。

(四)发改、工信、国土资源、住建、规划、财政、税务、环保、商务粮食、政务服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湖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退二进三”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开展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三、审议《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再生资源企业扶持政策调整方案》

(一)原则通过《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再生资源企业扶持政策调整方案》。按照“定基数、扶龙头、限总量”的原则,根据做大做强、转型升级需要,精准测算产业发展资金用于再生资源行业企业的奖扶额度,原则上2018年控制在2.2亿元以内、2019年控制在2亿元以内(其中再生资源行业扶持资金控制在1.5亿元以内,再生资源行业以外企业扶持资金控制在0.5亿元以内)、2020年控制在1.3亿元以内(其中再生资源行业扶持资金控制在0.8亿元以内,再生资源行业以外企业扶持资金控制在0.5亿元以内)。2019年度奖扶方案必须在2018年12月15日前出台。

(二)由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工信局配合,主动走访企业,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扶持政策顺利调整到位。

(三)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必须坚持走高质量品质效益园区发展之路,加强绩效管理,切实发挥好产业发展资金的带动效应。

四、研究平台公司整合工作

(一)同意将汨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汨罗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汨罗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汨罗市武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并成立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型为城市运营为主的国有企业。将汨罗市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汨罗市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并成立汨罗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型为政策保障为主的国有企业。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我方只有40%股份)、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园区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转型为产城融合以产业运营为主的国有企业,实行自我发展、自负盈亏。所有平台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合工作。

(二)整合后的平台公司必须坚持法人治理、市场运营、绩效考核原则,实行市场化运行,落实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加快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建立相应的人力资源薪酬制度、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化决策制度等;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市场经营,建立明确的年度考核机制,不断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运营产生最大效益。

(三)由市审计局牵头,加快对各平台公司进行清产核资,防止整合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市财政局牵头,按照审计结果,理清并锁定平台公司债权债务。由市国资中心牵头,加快推进汨罗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优质资产注入步伐,支持公司转型升级;加快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工作,从其他平台公司和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合理注入优质资产,原则上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范围内资产只能注入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转型后,可以充分利用园区土地资产、“退二进三”政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壮大产业运营,加快公司发展。

五、研究禁毒工作

(一)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禁毒工作,高度关注毒品问题,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防毒品蔓延。要主动整改,补齐短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重要时段、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控,确保监管全覆盖。

(二)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提出禁毒办实体化建议意见,尽快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迅速落实到位。

(三)由市财政局负责,解决毒品案件举报奖励资金18万元、禁毒专业装备购置资金8万元。同意由市财政解决学生禁毒教材征订资金,根据实际购买情况据实保障。

(四)由市司法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尽快确定特殊人群收治中心选址,报市委批准后,迅速启动建设。

六、研究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一)同意将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营销推介专项资金100万元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投专项资金300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连续支持3年。同意长乐镇、屈子祠镇通过“空心房”整治腾退土地指标交易所得收入除成本外全部用于特色小镇创建,重点支持甜酒、粽子加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专业策划服务、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糯米种植、品牌创建等重点环节。

(二)市农业局要加强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长乐镇人民政府、屈子祠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有、三化、三好”创建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2018年长乐甜酒小镇申请验收认定,2019年屈子祠粽香小镇申请验收认定,并获得命名授牌。

(三)发改、工信、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文旅广新、林业、环保、商务粮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政务服务、贸促、电力等市直单位必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尽快落实相关具体事项,并在特色小镇项目审批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办理速度。

七、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同意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妇联、市文旅广新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信访局、市档案局、人民银行汨罗支行、市扶贫办、市农村经营管理局为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联席会议由市经管局负责组织,及时调度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困难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农村经营管理局,由黄玉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送军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二)原则通过《汨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汨罗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发文并组织实施。

(三)同意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经费分年度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四)各镇人民政府必须全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快清产核资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序时推进。此项工作由吴高明同志负责加强调度。

八、研究支持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工作

(一)同意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在产业发展资金中支持汨罗形象及龙舟农机产品广告宣传费用40万元。

(二)同意在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资金(再生资源行业以外企业0.5亿元扶持资金)中分3年预算施肥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300万元,根据实际购买数量,由市农机局把关,按照1万元/台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100台,连续补贴3年。

(三)充分利用省人大政协两会、省委党校等平台予以重点推介,扩大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影响力。

会议还对当前及后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要照单履职,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和《汨罗市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汨罗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杜绝漏管失控。二是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要认真学习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经验,切实抓好抓实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七进”活动,加强教育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四是严格值班值守,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河长制落实工作。一是要按要求做好巡河工作。坚持市级河长、镇级河长带头巡河,加大巡河频率,带着问题巡河,保障巡河效果。二是要加快“四乱”清理整治。以市管河湖库为重点,扎实开展“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清理“回头看”,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全面排查摸底,加密巡查督查,促进工作成效。三是要推进样板河湖建设。以汨罗江样板河建设为龙头,以堤岸治理、生态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样板河湖建设。四是要抓好源头防控。对全市流入江河湖库主要174个入河口、撇洪渠、涵闸进行建档标识管理,落实管护责任人,力保净水入河。重点抓好畜禽养殖业整治、封洲禁牧和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等工作,把好源头关。

三、关于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要时刻绷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这跟弦,加强调度,按照既定安排落实好各项任务。特别是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国有资产清理处置、重点项目“调停缓撤”、PPP项目整改、债务还本付息等事项要逐个攻坚、抓紧落实,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确保不出现任何风险。

四、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一是要高质高效办结信访交办件。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务必按规定时间如质如量办结信访件。二是要尽快消除环境隐患。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扎实推进环保整治工作,打好污染攻坚战,集中解决一批发生群众身边污染环境问题,努力做到环保问题零投诉。三是要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将环保整治和生态汨罗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污染攻坚,防止整治一阵风现象;将污染普查结果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相结合,压实部门和行业污染治理责任,防止新增污染源和污染反弹。

五、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和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要抓紧收集资料,迅速组织撰写,按程序分别征求意见。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要统筹考虑、科学安排、抓紧落实,做好向省市人大会议报告的准备。

六、关于争资争项和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落实工作。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等文件精神,把握政策机遇,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力争更多的项目进入项目库。要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落实作为年度扫尾的重要工作来安排,对照报告逐项抓好落实,承诺的事情必须尽快做好,暂时完成不了的要说明原因,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交好账。

 

2018年第7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8年10月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在汨罗江大酒店多媒体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第7次市长办公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上级相关文件,研究社会保障、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土地依法征收、市殡仪馆经营权收回工作。会上,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勇、市财政局局长夏伟阳分别组织领学,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彭庆雄、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德君、市科技局副局长汪望三、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周沫分别就上述议题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最后,林治学常务副市长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上级相关文件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发展,是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总书记的一系列论述,指明了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战略目标、实施路径、重点任务和努力方向,这是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的战略指引和根本遵循,必须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清严峻形势,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自觉把防范风险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加大项目建设调度、监管,有序推进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债务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研究社会保障工作

(一)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1、同意成立汨罗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等市直单位和各产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原则同意《汨罗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后,于2018年11月底前发布并分步实施。

3、明确保障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被征地后人均耕地少于0.3亩(含0.3亩)、且在征地时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村人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提取标准在原规定每平方米30元基础上调整为每平方米60元;社保补贴标准:缴费基数按被征地当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2%的缴费比例×补贴年限5年。

(二)关于落实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问题。

1、由各镇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负责对参保对象资格及参保资料进行严格把关;由市人社局负责加强对相关资料的审核和手续办理,确保程序合规、资料规范、公平公正。

2、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单位、相关企业要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各类矛盾问题,确保不出现因政策执行偏差和经办不到位引发集体上访事件。特别是针对借机收取好处费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纪律、法律责任。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制度试点期间退费问题。

同意先制定初步方案,再根据周边县市实施情况适时启动、逐步实施。

三、研究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工作

(一)同意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先城镇(村)、后城际”方式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2018 年年底前,完成农村客运班线一体化改造,2019 年开通城际客运并优化城市公交线网。

(二)各镇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必须整体联动,全力支持“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发改、国土资源、住建、规划、电力等职能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在用地、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审批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和信访、维稳部门要配合、协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维稳工作。

(三)同意市客运公司通过资产抵押方式向银行贷款,保障“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资金需求。由市财政局负责,将“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配套资金及后期运营补贴列入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研究土地依法征收工作

(一)同意成立汨罗市土地依法征收办公室,统一归口负责全市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工作(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调组织、政策执行、业务把关工作)。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拆迁安置由棚改办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均由土地征收办统一组织、协调,进行政策把关。

(二)明确汪望三同志任市土地依法征收办公室主任,从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规划局、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乡镇人民政府、平台公司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土地依法征收工作队伍,抽调人员以市国土资源局征拆中心为主,加强培训,严格管理。

(三)市国资中心协调安排好专门办公场地。

(四)同意按征拆费用1.5%计提土地征收办工作经费,列入用地单位征地成本,确保土地依法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五、研究市殡仪馆经营权收回工作

(一)原则同意以29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投资商所持有的市殡仪馆70%股权。

(二)明确由市城建投公司作为出资方收购投资商所持有的市殡仪馆70%股权。由市殡仪馆经营权收回工作小组继续做好人员安置、固定资产清点移交、债务债权清理等后续工作,确保殡仪馆在收购过程中正常运转。股权收回后,由市城建投公司与市民政局以公益化运作模式,按7:3的比例合股经营。

(三)同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收购款,合同签订之后先行支付市殡仪馆70%股权收回价款2950万元的70%,待投资商配合市城建投公司、市民政局完成工作人员安置、固定资产清点移交、债务债权清理等相关工作之后,再付清剩余30%款项。

 

2018年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8年12月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在汨罗江大酒店多媒体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传达上级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相关文件和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研究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相关工作、“空心房”整治增减挂钩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奖补工作、汨罗碧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限价商品房管理工作。会上,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勇组织领学,市委改革办副主任张凯、市委610办主任兼市扫黑办主任彭备战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湖南汨罗工业园长沙飞地园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阳舟,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雷进分别就上述议题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最后,林治学同志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为我国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要求正确认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一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二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四是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五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六是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表明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提供了根本指引和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传达上级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8〕32号)以及岳阳、汨罗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清严峻形势,认真领会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研究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相关工作

(一)同意调整汨罗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布局规划,将弼时镇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布局范围。同意领建科技、隆亨新材料项目进驻园区,但在项目合同中必须明确,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环保要求,项目必须无条件关停。

(二)依据“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布局规划调整前,市直相关单位特事特办,抓紧完成项目准入审批,全力推动项目实质性建设。

(三)授权湖南汨罗工业园长沙飞地园管理中心作为产业园招商主体,负责签订招商合同,协助园区普乐公司招商引资,参与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宣传推介、洽谈对接、前期把关等工作。飞地园管理中心必须严格项目准入,规范审批流程,确保进驻项目符合产业发展、环保政策等要求。

(四)同意园区抽调及选派常驻干部管理参照执行《汨罗市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管理暂行办法》(汨办〔2017〕48号)。

四、研究空心房整治增减挂钩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奖补工作

(一)同意建立增减挂钩项目指标付费使用机制,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的单位,要向市财政缴纳建设用地指标调节费(水田每亩3万,旱土每亩2万元)、耕地占补平衡调节资金(水田每亩3万元,旱土每亩2万元)、省自然资源厅免除的规费(水田每亩37600元、旱土每亩29608元),所缴资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二)同意实行空心房整治增减挂钩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奖补。对于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奖励,根据指标使用情况,除开发成本外,剩余资金按三分之一奖补乡镇(水田每亩约2.5万元,旱土每亩约2万元)、三分这一返还市财政(水田每亩约2.5万元,旱土每亩约2万元)、三分之一(水田每亩约2.5万元,旱土每亩约2万元)奖补市城建投公司的比例分成,用于弥补空心房整治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对于土地开发项目的奖励,根据按当年耕地占补指标交易金额(除开发成本)与当年开发耕地总面积的比,得出每亩单价,再根据各镇开发面积计算奖补。同时,对空心房整治、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开发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市直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三)明确各镇人民政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空心房整治增减挂钩项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等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吃透政策、把握机遇,如期如质如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同意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授权市城建投公司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外进行市场合作经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环洞庭湖项目区的土地开发。

(五)明确由仇正勇同志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简化程序,尽快邀请技术单位迅速开展“以图找地”、“以图核地”工作,为土地项目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五、研究汨罗碧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限价商品房管理相关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汨罗碧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市城建投公司、市房产局、归义镇政府等单位要协调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碧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限价商品房销售有序、管理规范。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汨政办发〔2018〕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汨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的科学管理和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根据《汨罗市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汨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是指没有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机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后,设立分中心,作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具体为税务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交警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

第二条  各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配备适用管理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确定分管领导和分中心负责人。工作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正、规范、廉洁”的原则,实现“一站式”服务。

第三条  分中心原则上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模式,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分中心实施指导、监督、考核。分中心业务上接受本部门领导,管理上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本部门双重领导,分中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分中心主管部门共同商定。

1、指导。分中心服务项目的设置与调整,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与实施等事项必须事先、事后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2、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办件过程中涉及分中心的事项,或者分中心办件过程中需要与有关部门联审联办的事项,必要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协调。

3、监督。分中心的服务项目、规章制度及工作人员名单等必须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分中心的工作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测评和征询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进行监督,并作为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

4、考核。市政务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对分中心实施考核,评出优秀分中心,年终实施总评,作为对所在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实施细则参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考核办法》。

第四条  分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办法、制度,制定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分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

3、负责分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4、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报送统计资料,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设置投诉受理窗口,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提出投诉处理意见,并协助市政务服务中心及纪检国家监察委员会门对服务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6、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事项。

第五条  分中心主管部门要优先保障分中心的建设管理运行经费,并纳入年初预算。

第六条  分中心贯彻落实本办法的情况纳入各分中心主管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第七条  分中心的设立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若条件成熟,可视情况取消分中心。

第八条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汨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汨政办发〔2018〕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完成我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让企业和群众获得更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验,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四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湘国土资规〔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减少办事环节,优化业务流程,通过“进一扇门、交一套材料、一次性缴费、领一次证(提供邮寄服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设置统一受理窗口(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国土资源、房产、税务部门调整工作流程、完善窗口设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和纳税申报所需全部材料;设置房产局不动产登记服务厅;设置税务办税服务厅;平行设置国土窗口;设置证书发放业务窗口,发放证书证明;同时设置配套服务区窗口,提供咨询引导、权籍调查、信息查询、打印复印,邮政快递等便民服务;添置办事公开栏、自助查询机等设备。

(二)整合精简申请材料(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1、市房产局、税务局分别提供申请材料清单(涉及到不动产的所有业务类型)给不动产登记机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归并,列出“最多跑一次”申请材料清单(完成时限:2018年9月25日)。

2、不动产登记机构印制并发布“最多跑一次”申请材料清单(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三)实行并行办理(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不动产登记机构前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根据办理需要将资料分类推送给房产、税务部门;房产、税务部门办理完后,将办理结果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建成前,采取人工递送的方式推送,统一平台建成后,直接在平台上推送,纸质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建档。

(四)明确业务办理时限(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房产部门在2个完整工作日内、税务部门在1个完整工作日内分别完成审核并将结果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7个完整工作日内完成登簿发证(不含实地查看、调查,公示期限)。

房产、税务、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办理事项,制定统一的办理期限标准,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并向社会公示和承诺。

(五)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市国土资源局、房产局、税务局等单位应依法依规调整、优化、设置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不得增设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依据的审批、备案等前置环节。

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后,对于不涉及相关部门审核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直接办理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对于需要缴纳有关税费的,由财政、税务部门核定税费,申请人缴纳税费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对于商品房预售、政策性住房上市,市房产局完成预售合同备案或进行相应审核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优化的流程分别办理相关事务。不动产登记主要业务流程详见附件。

(六)实现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实现市房产局现有的房产商品房预售备案系统、房产一体化登记、档案管理、测绘管理系统,市税务局的税费征缴系统和国土资源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国土资源、房产、税务等部门单位间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

(七)资料数据移交、建成统一平台(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1、市房产局将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数据库、面积计算表、房产登记系统已完成的归档数据以及统一平台建设其它所需资料数据全部交送至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房产局、税务局等单位共同商议,制定统一平台对接方案。根据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的要求,整合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和税费缴纳流程,归并业务受理、审核登簿、税费缴纳、证书出具以及数据整理归档等环节,加快建成集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功能于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一个数据库、单位共享共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八)“最多跑一次”试运行(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

房产、税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同配合,试运行“最多跑一次”流程,针对存在问题的流程、节点进行调整优化完善。

(九)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逐步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政府网上政务机构,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机构”和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开放业务终端(受理仅限已领取过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登记)。升级现有微信公众号网上受理功能,群众在办理登记之前,将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资料拍照上传,登记部门据此进行申请资料审理、并约定进行现场原件资料验核,确保登记申请一次办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

1、成立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最多跑一次”工作部署推进会。

3、制定“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实施阶段。

1、编制发布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

2、设置综合受理窗口、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实行并行办理。

3、实现各个部门单位系统对接、信息共享。

4、移交资料数据,建设集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功能于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5、“最多跑一次”试运行。

6、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

(三)督促检查阶段。

1、开展日常指导检查。

2、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二)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三)市房产局: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申请材料清单制定、系统对接、数据信息共享、资料数据移交、统一平台建设及其它相关工作。

(四)市税务局: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申请材料清单制定、系统对接、数据信息共享、统一平台建设及其它相关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各项经费的落实。

(六)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窗口设置和窗口配套设施及其它相关工作。

(七)市委编办: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人员配备工作。

(八)市政府督办室:负责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仇正勇同志任组长,蒋建武、傅风波、符文、柳振宇、阳舟、易立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督办室、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汨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将改革工作中的窗口设施建设、平台搭建、数据整合、权籍调查、信息共享、人员培训等必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快历史成果移交和历史数据整理整合,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交换统一平台,进一步完善窗口软硬件设施,提高登记准确率与速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力度。建立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建立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群众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氛围。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汨政办发〔2018〕40号

 

各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反洗联字〔2005〕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分支行反洗钱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5〕5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汨罗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织机构的设立

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住建局等9个单位为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成立汨罗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常委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汨罗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民银行,由市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工作原则

汨罗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措施,协调各单位、动员各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各成员单位本着“加强沟通、依法履责、密切配合、严格保密”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加强联系,协调行动,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与司法调查;要恪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反洗钱信息泄漏给洗钱关系人、其他机构及人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制订符合实际的反洗钱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反洗钱工作,增强全社会反洗钱意识;加强反洗钱信息交流,开展反洗钱理论研讨活动,提出反洗钱工作建议。同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以下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收集、掌握全市反洗钱工作情况,负责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

市人民银行:承办组织协调全市反洗钱的具体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上报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对调查分析认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洗钱犯罪案件,对在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负责向上级请示或组织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市人民法院:督办、指导洗线犯罪案件的审判。

市人民检察院:督办、指导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市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辖内公安机关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及时介入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

市司法局:加强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领域的反洗钱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条约和公约,提供反洗钱司法协助。

市税务局:参与研究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和执行合作机制。

市食药工商质监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洗钱信息的沟通、通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洗钱监管。

市住建局:加强房地产权属机构和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反洗钱制度建设,贯彻执行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制定的房地产领域反洗钱规章。

四、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掌握各部门反洗钱工作情况,加强对洗钱方法、规律、特点的研究,就反洗钱工作的措施、计划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

(二)承担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会议议题,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和重大洗钱案件新闻稿件,统一对外报道口径。

(三)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做好对重大可疑支付交易行为的分析、调查、甄别以及案件侦破协调服务工作。

五、联席会议运作形式

(一)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议题包括:组织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贯彻实施意见;交流通报辖内反洗钱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工作措施及有关重点工作,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二)联席会议由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筹备,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负责代拟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分发至参会单位。

(三)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

行动计划(2018.10~2021.10)》的通知

 

汨政办发〔2018〕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工作,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引导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域经济支持力度,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为主线,着力拓展资本市场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促进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互利共赢。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政策扶持、优化环境”的总体思路,将资本市场建设纳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金融创新为核心,积极有序发展股权和债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培育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发展思路,到2021年全市完成股改的企业数量达到20家以上,力争实现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15家以上,实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2家以上,直接融资达6亿元以上,大力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业务,打造区域资本市场“汨罗市板块”;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等债务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

三、基本原则

(一)因企制宜,规范运作。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实施差别化指导,帮助企业推进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达到组织形式与治理结构全面规范。

(二)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分产业筛选一批标杆企业,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打造企业改制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市场主导,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合理调整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利益,稳妥推进企业改制。

(四)政策引领,服务保障。落实各级关于加快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和上市挂牌工作的政策规定,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流程,减少改制成本,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股改上市培训辅导。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引荐优质中介机构定期开展现场辅导,每年组织2场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服务活动,举办3场以上资本专题讲座(每场讲座不少于50人),邀请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及中介机构专家授课,深入宣传资本市场理论知识,政策动态、运作技巧和典型案例等;对市内重点推进的拟挂牌上市企业,有计划地选派高管参加境内外企业上市推介会、专题研讨会,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和上市公司考察学习,并定期邀请沪深证券交易所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辅导,不断增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意识和信心。

(二)建立股改上市企业资源库。对市内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综合企业以往业绩、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建立股改企业清单。围绕再生铜铝、不锈钢、塑料加工、碳素四大主导产业和电子智能制造特色产业,梳理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建立汨罗市重点推进股改企业库、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

(三)梯次推进企业股改上市。2018年10月~2021年10月,重点推进15家以上企业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根据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需要,推动各类企业到合适板块上市,形成合理的企业上市发展梯队,对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争取主板上市;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争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对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争取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

(四)培育四板优质企业资源。积极与湖南股权交易所及相关中介机构、投资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组织市内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湖南省股权交易所及专业团队开展定期调研走访,每年举办1场投融资对接会,由湖南股交所帮助市内优质企业完善商业计划书,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投融直通车”平台进行线上发布和对接,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中介等核心服务机构为市内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鼓励创新创业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规范改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先行挂牌、股权登记托管,开展股权融资和股权质押融资。支持“四板”优质挂牌企业向主板转板。

(五)鼓励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开展以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为重点的并购重组,加强与知名中介机构对接交流,逐步建立重点并购项目信息库,组织部分股改企业赴经济发达地区开展项目对接活动;鼓励各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市内企业并购,大力引进市外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开展着眼于行业优质资源的并购重组,进一步推动优势要素在我市集聚,加快市内企业转型升级和先进产业集群培育;鼓励市内各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为股改企业并购重组提供融资支持。

(六)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针对重点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四个一”协调工作机制,即:每家企业明确一名市领导联点负责,一个工作班子牵头指导,一个专业团队跟踪服务,一个企业内部上市工作组具体实施。建立“四个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牵头的工作班子要出台具体的企业上市联点工作方案,负责日常的衔接协调工作,每季度至少深入企业调研1次,随时掌握和推动上市进程。拟挂牌上市企业要建立以董事长为核心的企业股改上市工作组,配备专业人员和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并将工作组名单向市政府金融办报备(联系电话:5231011)。

(七)降低企业股改上市成本。建立企业股改上市协调机制,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及时办理上市企业改制项目立项、环评、土地、税收、社保等审批工作。建立企业股改上市疑难问题会商机制,由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以及产权确认等问题,降低企业改制成本。

(八)加大股改上市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对股改挂牌上市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优先支持股改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贷款贴息,切实解决股改挂牌上市企业的融资问题;鼓励股改挂牌上市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对拟挂牌上市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支持产业发展的同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搭建拟挂牌上市企业与股权基金面对面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投资机构资金、人才和管理资源优势,助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汨罗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金融办主任任副组长,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企业股改上市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政府金融办,由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固定联系人,负责协助办理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二)实行财政奖补。对2018年10月~2020年10月内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的,市财政按进度给予30万元经费补助;成功引进上市企业实现并购重组且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核算地仍在我市的,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成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市财政给予补助资金100万元,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至汨罗市的,市财政给予补助资金100万元。优先支持股改企业申报各级各类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等各项补助资金,对完成股改的企业,连续3年由市财政按企业税收市级留成部分等额安排产业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并对其高管(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含子公司)个人所得税按实缴额在财源建设专项经费中给予等额奖补。

(三)强化税费支持。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金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按有关政策予以减免;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或有交易行为,股权交易的有关税费全额缴足后,市级留成部分奖励给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验资等属本地行政性收费的只收工本费,属本地服务性收费的,按规定收费下限收取;企业在股改上市过程中,上市前企业自然人股东转让个人股权以及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难以缴清的,经税务部门核准给予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因重新评估增值的净资产和按上市规范合理调整的利润所发生的所得税补缴的税额市级留成部分,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

(四)严格督查考核。在汨罗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确保目标明确到位、责任分工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人民政府每年对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推进我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情况实行专项考核。对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关责任单位5万元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在单位绩效考核中实行扣分。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定(试行)》的通知

 

汨政办发〔2018〕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汨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汨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和

责任追究制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湘发〔2018〕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2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是指乡镇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的制度。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乡镇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疏于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畜禽污染防治工作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发生超范围、超规模等违规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所,以及不按规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环境污染,对负有责任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工负责、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

第二章  工作责任

第五条  坚持属地管理,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工作责任:

(一)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二)宣传落实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定,制定本镇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各村组监管协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

(四)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分片分村组责任到人,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生产、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污染防治建设与运行等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畜禽规模养殖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畜禽养殖信访污染投诉和事件。

(六)对本行政区域内适养区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把好初审关。

(七)对本行政区域内禁养区和限养区违法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所进行巡查、制止、劝导,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八)对本行政区域内禁养区已退养的畜禽养殖场(户)加强监管,专人巡查,责任到人,严防反弹。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负责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监管部门主要工作责任。

(一)市畜牧水产局:牵头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牵头编制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规划;积极履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服务的指导,指导养殖经营者科学饲养,科学处理利用养殖废弃物;做好新建和改扩建养殖场的联合审批工作,开展畜禽养殖备案登记管理、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二)市环保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的统一监督管理,督促各镇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抓好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受理畜禽养殖场污染投诉,严查不按规定落实关停、搬迁及治理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直排、偷排、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及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等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或者无法达到整改条件的养殖场牵头组织依法关停。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畜禽养殖用地监管,根据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搬迁及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设施建设需要,依法合理安排用地。对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养殖场和禁养区与限养区内的违法建设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市规划局:负责畜禽养殖建设用地规划监管。对不符合用地规划建养殖场所的,依法予以查处,拆除非法建筑物、构筑物。

(五)市林业局:负责畜禽养殖占用林地的监管。严厉打击畜禽养殖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六)市农业(生态能源)局:负责组织引导土地经营者合理利用畜禽粪污有机肥,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利用沼气技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七)市财政局:负责畜禽养殖相关专项资金监管。根据实际,统筹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

(八)市水务局:负责严厉打击畜禽养殖中出现的渉水行政违法行为。

(九)市公安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行为的立案查处。

第七条  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交流,实行“信息互通、配合密切、部门联动”的联合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畜牧水产局牵头与市环保、国土、规划、林业、农业、水务、财政、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议主要通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形势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等。

(二)建立联合审批制度。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各镇和相关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实行联合审批,备案管理。

(三)建立信息互通制度。由市畜牧水产局牵头建立专门的信息联络平台,各镇、各监管部门确定专门信息联络员,确保镇及部门间信息沟通联系良好畅通,形成信息传递快捷、资源共享的局面。

(四)建立案件移交与协办制度。市畜牧水产局等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及时移交畜禽养殖污染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各监管部门在办理案件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其他部门应当协助。

第八条  相关单位承担责任的责任人员。

(一)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

(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

第九条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履行、疏于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职责的,根据情节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条  全市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专业户、家庭农场、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场等〔以下统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必须依法严格监管,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不留死角,覆盖面100%。

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具体规模为年出栏生猪50头(含)以上,肉牛存栏10头(含)以上,肉羊存栏100只(含)以上,蛋鸡、鸭存栏1000羽(含)以上,肉鸡出栏2000羽(含)以上,鹅存栏500只(含)以上的养殖场(小区)等。

第十一条  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的退养关停整治成果,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和存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第十二条  限养区不得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适养区原则上不新建、扩建,确需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前应征集所有地村民、村民委员会同意,镇人民政府提出初步意见,再依法经畜牧水产、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规划设计动工建设。

(二)必须按亩承载5头生猪粪污的标准足额配套粪污消纳土地,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

(三)坚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配套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发酵处理等相关设施,经环境评估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始养殖生产。

第十三条  推进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限养区、适养区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实行“一场(户)一策”治理,因地制宜依法治理,2020年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资源化利用制度,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率达100%。

第十四条  严厉打击违法从事畜禽养殖生产行为,对因畜禽养殖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行为立案查处,查处违法行为办案率100%。

第四章  问责情形

第十五条  各镇人民政府在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对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一)未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分级明确责任和任务分解的;

(二)未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任务,经上级督办、通报仍无实质性进展的;

(三)未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巡查监管覆盖面未达100%的;

(四)初审把关失职,存在违法违规批准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

(五)对属地范围内,巡查不力,存在违法违规畜禽养殖和建设,未及时发现畜禽养殖违法违规问题,或发现问题后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六)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处置失当的;

(七)发生畜禽养殖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不依法依规履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十六条  相关监管部门在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一)未按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造成工作开展不力的;

(二)制定或采取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政策相违背措施的;

(三)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审批、验收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的;

(四)接到镇人民政府报告或者群众举报,不及时查处的;

(五)对移交的案件不依法及时办理,或该移送的案件不及时依法移送的;

(六)不履行法定职责,工作推诿扯皮,造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置的;

(七)其他不依法依规履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五章  问责方式

第十七条  发生本规定第四章所列情形,对相关责任单位先作出如下处理:

(一)不得评定为年度综合先进单位;

(二)主要负责人、相关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责任人员不得提拔重用,不行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优秀。

然后进行以下形式问责:

(一)按规定追回、扣减或者停拨有关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等。

(二)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发生本规定第四章所列情形,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视情况给予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等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发生本规定第四章所列情形,对具体承办责任人员分别视情况给予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因失职渎职发生重大畜禽养殖污染事故的,对责任人员实行终身问责。

第六章  问责程序

第二十一条  问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领导干部具有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或者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提出并经确认的问责建议,按程序报批后启动问责。

(二)问责机构根据问责线索,在7-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问责处理意见;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三)问责处理意见经审定后,形成《问责决定书》。

(四)《问责决定书》送达被问责对象所在单位及个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问责机构负责督促问责决定落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汨政办函〔2018〕123号

 

相关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有效杜绝血吸虫病家畜传染源,加快推进我市消除血吸虫病工作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十三五”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规划》、《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岳阳市关于血吸虫病治理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严格实行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切实抓好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有效消除血吸虫病家畜传染源,为我市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流行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9年,全市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2025年,全市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二)具体目标

1、全市疫区距汨罗江、洞庭湖易感地带3公里范围内所有敞放牛羊等食草性家畜淘汰率100%。

2、全市辖区汨罗江、洞庭湖沿线及外洲洲滩封洲禁牧禁养率100%,确保无复养、无反弹。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汨罗江、洞庭湖大堤沿线垸外洲滩全面封洲禁牧禁养、无复养反弹的原则;

(二)坚持对禁牧禁养区敞放的牛羊公平、公正、公开、全面、精准、限期淘汰、只能享受唯一一次经费补助的原则。

(三)坚持按照先淘汰牛羊后发放补助经费、复养收回补助经费并予以没收和处罚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仇正勇任常务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红、市政协副主席彭国光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政府督办室、市血防办、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屈子祠镇人民政府、白塘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抓好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血防办,由市血防办主任胡定徽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镇人民政府镇要相应成立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小组,并明确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辖区具体责任人。

五、工作任务及责任

(一)工作任务

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与畜牧秋防工作,在2018年10月20日前,集中力量、时间对淘汰区现有牛羊等家畜进行摸底调查,核实的数据作为本次淘汰任务的目标和补偿资金兑付依据。

(二)工作责任

1、市政府督办室:负责会同市血防办、畜牧水产局对所涉及的镇、部门、村开展工作质量、进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发督查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2、市血防办:负责淘汰牛羊工作技术指导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协助、配合对全市禁养范围内的淘汰及防复养情况开展督查,督促相关镇、村第一时间现场处置,拟发督查通报等;配合镇、村、财政部门做好淘汰牛羊数量的核对、检查及经费拨付等;协助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和镇、村入户调查、摸底存栏牛羊数。

3、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负责牛羊淘汰后养殖户转产引导、防复养工作;支持协助镇、村开展对存栏牛羊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及牛羊淘汰现场工作;配合镇、村对养殖户做好思想工作及维稳工作。

4、市公安局:全力支持配合镇、村现场淘汰工作;对淘汰现场出现恶性冲突和故意寻衅滋事的村民和养殖户等情况,要及时制止,及时调解,维护治安稳定,确保淘汰工作顺利进行。

5、市财政局:负责牛羊淘汰工作经费的筹集;负责淘汰牛羊补助经费的监管使用、审批和下拨;配合做好后续产业转型项目申报工作。

6、相关镇人民政府:为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长是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成立工作协调组、摸底调查组、现场淘汰处置组、纠纷调处组、督查处置组、经费兑付核实组等,将责任落实到人,全面落实辖区和责任洲滩范围内的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淘汰等工作;负责前期入村入户宣传(设置固定宣传栏和印制宣传册)和组织人员入户摸底调查、核实确认、产业转型意愿调查、牛羊现场淘汰、数量的登记、审核、补助经费汇总上报和兑付等;负责开展淘汰牛羊后期检查和对复养反弹养殖户的牛羊现场处置工作。

7、村(社区):村支两委为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成立工作专门队伍,负责本村(居委会)范围内具体执行,聘请村级禁牧员(尽可能从已淘汰牛羊养殖户中聘请),负责本村范围内复养家畜的监管、信息收集与上报及配合现场处置工作。

六、实施区域

(一)白塘镇

禁牧、禁养责任区:本行政辖区(含磊石山村、六湖村、汨北村、马厅村、白塘村、仁义村、高联村、穆屯村、移风村等九个村),包括汨罗江、洞庭湖沿线及外洲全部洲滩。

(二)屈子祠镇

禁牧、禁养责任区:本行政辖区(含屈原村、渔街村、屈子祠村、双楚村、新义村、新茶村等6个村),包括汨罗江大堤沿线及外洲全部洲滩。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0月底前)

1、全方位立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汨罗时刻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窗口。

2、进村入户宣传。采取广而告之的方式,每个村建一个固定宣传栏,公示牛羊存栏数和补贴经费等有关信息;采取每户一份宣传手册,告知养殖户及村民关于封洲禁牧淘汰牛羊的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血吸虫病的防治知识资料。

3、召开动员大会。2018年10月下旬召开全市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工作。

(二)数据核实阶段(2018年9月26日~10月20日)

1、摸底调查期:2018年9月26日~9月30日,相关镇人民政府、市血防办、市畜牧水产局组织联合调查组采取明查方式,入户对淘汰区现有牛羊等家畜进行摸底调查,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分类别编号,剔除采取突击购买、引进、租借、转移等方式而需增加的牛羊数据后作为本次淘汰补偿初步依据。摸底调查数据要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2、复核确认期:2018年10月8日~10月20日,相关镇人民政府、市血防办、市畜牧水产局采取暗访方式反复(不少于两次)对摸底调查数据进行复核确认,再次剔除采取突击购买、引进、租借、转移等方式而需增加的牛羊数据后作为本次淘汰补偿最终依据。最终复核确认的数据必须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原则:除摸底调查期后现有牛羊因孕产增加外,最终复核确认数据在摸底调查数据基础上只减不增)。

(三)淘汰阶段(2018年10月21日~11月30日)

1、集中淘汰阶段:2018年10月2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各村(社区)工作专班依据本方案制定淘汰牛羊工作方案,协调各养殖户与镇签订淘汰协议,积极引导各养殖户主动屠宰或外卖非疫区,督促养殖户淘汰牛羊。(集中淘汰期内按补助标准执行)

2、强制淘汰阶段:2018年12月1日后,各村(社区)工作小组依据本方案,制定强制淘汰牛羊工作措施,督促养殖户淘汰牛羊。(强制淘汰期内不享受任何补助)

(四)防复养反弹阶段(2019年~2025年)

1、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各镇、村要将淘汰牛羊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常态;各责任部门与各镇、村要做到守土有责,积极协调配合。

2、建立巡查联动机制。聘请村级巡查员,每个村(社区)设立公益岗位,负责本辖区复养家畜的监管、信息收集与上报及配合现场处置工作。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淘汰牛羊后续管理提建议与复养举报。

3、建立快速处置流程。现场处置工作由各镇党委书记负总责,成立牛羊复养处置办公室,从单位内设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建立快速处置流程,对市督查组和村协管员提供的牛羊复养信息迅速进行核实,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处置被发现或公众举报的复养牛羊。各村(社区)要明确村协管员专门负责村辖区内牛羊防复养防反弹的信息收集和协助配合镇、村现场处置复养牛羊工作。

4、完善督查奖惩制度。将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范畴,市政府办督办室、市血防办、市畜牧水产局各抽调1人组成督查组,负责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各镇、村对复养牛羊现场处置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严格补偿标准

1、水牛:成年牛1200元/头,小牛(2岁以下)700元/头。

2、黄牛:成年牛1100元/头,小牛(2岁以下)600元/头。

3、羊:成年羊200元/只,小羊(半岁以下)120元/只。

(二)严格兑付审核

1、淘汰牛羊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由户主、村、镇、血防办签字认定后,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2、各养殖户上报银行卡卡号到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按照审批表审核的数量,将补偿资金分三年三次(第一年70%、第二年20%、第三年10%)打入养殖户账户。

3、各镇财政所定期与血防办结算补偿款。

(三)严格督查考核

1、各镇为封洲禁牧淘汰牛羊与防复养防反弹后续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实行镇包干责任制,以镇为单位包村、包堤段、包干责任,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做到时间统一、内容一致。

2、由市政府督办室组织市血防办、市畜牧水产局等相关单位依据各项考核方案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并对完成任务进度快、质量高的镇给予表彰通报和奖励,对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和弄虚作假的镇,将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

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汨政办函〔2018〕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下发放的《“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水利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委员会、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环境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水发〔2018〕8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落地,根据岳阳市专项行动检查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厘清问题、分类施策、稳妥推进、精准销号、确保实效”的原则,将汨罗境内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环境影响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符合绿色水电达标要求。

二、规范整改

对我市处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可保留的石滩小水电站和桥坪一级小水电站,按省绿色水电建设指导意见制定生态改造方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化和绿色水电建设,强制性达到绿色水电评价标准,保障我市水电生态改造全面满足环保要求。

三、整改要求

(一)严格时间要求。相关镇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必须严格按《意见》和上级有关要求,在2018年10月31日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后评估工作。后评估着重评估水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及民生功能,编制评估报告,提出具体生态整改措施。后评估结果需经本级或以上的环保、水利、农业等方面专家评审,若评审不符合保留条件,则按规定在2023年前退出。进行生态改造必须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实现安全生产和绿色水电达标,满足生态环保要求。

(二)严格销号管理。相关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一单四制”要求,进行问题销号管理。要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整改工作,依据“一站一策”、“一站一册”的原则,严格按《意见》整改规范,逐站编制环境整治设计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档案,做到事实清楚,佐证材料扎实可靠,影像、纸质等资料齐全完整,信息一目了然,查阅方便快捷。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环保、水务等部门和相关镇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领导,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二)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并督促整改进度。市政府督办室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相关时间节点,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三)切实加强考核问责。认真执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终身追责等制度。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滥用职权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汨政办函〔2018〕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有效指导我市农村规范建房和人居环境改善,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的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18〕6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规函〔2018〕377号)、《湖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建规函〔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制定村庄规划,本次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涉及15个镇的146个村(社区),编制类型分为简易类、改善类,其中简易类102个、改善类44个。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初步成果,2019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公示、审批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二、指导思想

(一)城乡统筹,多规合一。建立市人民政府统领、规划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乡镇具体负责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有效衔接。

(二)因地施策,分类制定。根据地域实际情况和城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确定不同村庄的规划编制要求,加快规划“全覆盖”进度。

(三)控制为主,精简实用。根据乡村建设发展规律,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开发边界、禁止建设区等,控制农村无序建设。简化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创新规划成果形式。

(四)以人为本,彰显特色。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组织和引导村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强化特色塑造,充分展现乡土文化特色和传统。

三、进度安排

2018年11月,设计团队进场完成基础资料收集调研;

2018年12月,完成初步方案成果;

2019年1月~3月,多方征求意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部门和专家评审会;

2019年4月~5月,批前公示,收集意见,形成报批成果;

2019年6月,完成批复,做好批后公布。

四、组织形式

(一)建立设计专家团队库。通过公开报名的形式选定5~6个设计专家团队。每个团队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人员且必须有1名注册规划师,并有在湖南省内从事村庄规划编制经验。

(二)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委托技术团队编制村庄规划,技术团队原则上从设计专家团队库中选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汨罗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朱平波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仇正勇任副组长,规划、国土资源、住建、发改、农业、林业、环保、水务、交通运输、教体、卫计、工信、民政、财政、文旅广新等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人民政府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科学合理,与各行业规划充分衔接,成立汨罗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专家小组,由市规划局分管规划编制的副局长任组长,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专家小组成员,专家小组从规划编制到成果审查全程参与指导。

(三)加强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省补专项资金外缺口部分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根据编制进度付款,签订合同进场付20%,完成初审合格成果付40%,完成评审后成果付40%。付款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申请,市规划局把关后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

(四)加强宣传造势。由市规划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采用各种途径全方位开展规划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氛围。

(五)加强监督检查。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乡镇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对未按时完成的乡镇,扣除绩效考核相应分值,并给予通报批评。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汨政办函〔2018〕1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提升城乡交通服务水平,打通群众美好出行“最后一公里”。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着力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绿色出行,解决群众“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美好出行需求与道路客运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小康,夺取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的大胜利,提供高质量的客运服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思路,采用 “1+6+N”的布局和“两步走” (先城乡、后镇村)的方式,着力于“六个统一”(统一线路编码、统一车型标志、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运价标准、统一安全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的城乡客运新格局,2019年6月底前完成城乡、镇村两级客运网络一体化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步行1公里可乘坐到客运班车,确保全市农村客运班线单程票价最高不超过10元,实现全市15个建制镇每小时有1趟客运班车通往城区,154个行政村每两小时有1趟客运班车通往城区或中心集镇。2020年下半年,全面通过“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验收,建成“全省先进、岳阳领先”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汨罗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人民政府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协调管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汽车客运总站三楼),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资料进行项目申报,制订具体操作细则。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阶段(2018年6月~2018年9月)。由市运管所和客运公司组织对全市客运市场进行调研,对全市各农村客运班线实载率,各镇、村群众出行需求、高峰时段,各镇、村主要道路路况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为规划线路、设置站场、完善设施、配置运力提供依据。

(二)学习考察阶段(2018年6月~2018 年10月)。

1.借鉴经验。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到郴州、汝城、长沙县等城乡客运一体化先行地区学习,积累成功经验,借鉴先进做法。

2.考察设备。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到国内知名新能源车辆和配套设施设备生产厂家走访考察,详细了解新能源客运车辆、充电桩、智能运营系统的性价比,为后期采购奠定基础。

(三)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8月~2018年11月)。

1.会议动员。2018年8月底前,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动员启动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各镇、村和车辆承包经营业主层层召开会议,宣传城乡客运一体化相关政策,赢得广大群众和现有班线经营业主、驾驶员的支持、理解。

2.媒体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我市创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相关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四)组织实施(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1.细化方案。制定完善新能源客车采购、旧营运车辆回购、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线路规划与票价制定、从业人员招聘、道路通行条件改善6个子方案,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目标和职责,2018年11月底前,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2.回购旧车。2018年12月5日前,由市人民政府发布现经营农村客运班线回购公告,12月15日前,与经营业主签订回购合同,收回现经营的96台农村客运班车及其线路。

3.采购新车。2018年12月20日前,依照相关程序完成80台新能源纯电动客车采购工作,12月25日前,购买保险,完成上户手续。

4.改善道路及站场。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31个集镇(原乡镇政府所在地)旅客配载点和154个行政村的招呼站建设,完成拟开通城乡班线所经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5.招聘驾驶员。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110名驾驶员招聘及培训工作。

6.启动试运营。2018年12月底前,按优化后的线路、调整优惠后的票价,启动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客运班线的试运营。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1.配套设施提升。按照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标准,全面完成大荆镇、三江镇、桃林寺镇、白塘镇、弼时镇、川山坪镇6个片区站场建设;对计划开通镇村班线所经道路通行条件进行改善,确保班车通行安全。

2.运营服务提升。进一步完善智能化管理运营平台,开通刷卡、微信支付等付费服务,开通班车运营实时查看APP;进一步优化班线运营线路,调整班次和发车间隔时间,对城乡班线未辐射到的行政村,新增镇村班线,确保客运班线全覆盖,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乘车出行。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与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长效机制,打造一流客运品牌。

(六)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6月~2020年12月)。

1.总结经验。全面整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相关资料,总结经验、提炼特色、打造亮点,形成影像资料或文字资料,便于全省其它县市借鉴推广。

2.完成验收。组织相关部门自查自检,全面梳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整理、完善“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验收资料,确保省交通运输部门验收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位推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大力支持,抽调专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工作,讲求实效。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涉及到众多客车经营业主的利益调整,涉及到征地拆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工作人员要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方法,细心体察民情,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守法纪,加强督促。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准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各项工作,整个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工作、所有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按照方案和上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督促检查,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借故推诿、延误、不履行应尽职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汨政办函〔2018〕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精神,结合汨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统一收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建成覆盖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突发疫情处置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实用、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养殖业转型发展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和高温化制干化法的处理工艺,做好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传播动物疫病,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建设内容及模式

(一)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引进具备经济实力和相关资质的企业自主投入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及时转运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的病死畜禽,满足全市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需求。在罗江镇罗江村东冲片区16组征地约11亩,由中标企业负责筹建无害化处理中心,并与村组签订合同,按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市镇两级政府负责项目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无害化处理中心土建及设备等投资共计787.85万元,建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选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二是处理工艺必须符合农业农村部生物安全要求,即采用高温化制—生态循环处理工艺,采用自主专利设备,以全封闭、二级破碎方式,在230℃高温下持续2-3小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班处理能力10吨,日处理能力30吨;三是“三废”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二)建立6个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按照科学布局、统一设计的原则,在全市相关乡镇分别租地400平方米建设6个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负责规定区域内养殖场(户)及公共环境病死畜禽的收集暂存工作(佳和公司收集暂存点由佳和公司自行负责)。收集暂存点与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合并招投标,由中标企业建设。5个收集暂存点投资共计227万元,暂存点配备办公值班用房、水电设施、封闭式围墙、储藏冷库、一台冷藏运输车、消毒防护设施等。建成后由中标公司使用和管理,负责各片区病死动物的收集冷冻、保存运送等工作,所在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其工作依法依规实行监管。具体布局如下:

桃林寺镇收集点:负责桃林寺镇、白塘镇、屈子祠镇等乡镇养殖场(户)及公共场所病死畜禽的收集暂存。

长乐镇收集点:负责三江镇、长乐镇、大荆镇等乡镇养殖场(户)及公共场所病死畜禽的收集暂存。

新市镇收集点:负责罗江镇、新市镇、归义镇、汨罗镇等乡镇养殖场(户)及公共场所病死畜禽的收集暂存。

神鼎山镇收集点:负责神鼎山镇、弼时镇等乡镇养殖场(户)及公共场所病死畜禽的收集暂存。

白水镇收集点:负责白水镇、川山坪镇、古培镇等乡镇养殖场(户)及公共场所病死畜禽的收集暂存。

佳和公司收集点:负责古仑佳和、神鼎山佳润等公司养殖场(户)的收集暂存。

(三)建立收集、处理的监管体系。市畜牧水产局设立处理体系远程监控室,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6个乡镇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实行全天候专人远程监控。

(四)建设期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项目在2018年12月底建成验收投产。

四、运行管理

(一)报告。当养殖场(户)出现病死畜禽或群众发现公共场所存在病死畜禽时,应及时拨打热线电话(0730-5699777);养殖场(户)应将病死畜禽搬运至养殖场外,并协助装车消毒。公共区域的病死畜禽尸体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规定,由相关责任单位收集,并协助装车消毒。

(二)收集。市值班室接到热线电话后把信息转到相关收集暂存点,收集暂存点派专人负责上门收集;收集员向养殖场(户)出具收集证明,并拍照备查,当天将有关数据录入电脑;每次上门收集前对收集车辆进行彻底消毒,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未经户主同意,收集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

(三)转运。收集暂存点和病死畜禽达到一定量后,及时报告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中心安排专用车辆及时到各收集点,在所属农技推广中心监督下办理收集点出库手续后,将病死畜禽转运到处理中心入库储存。

(四)处理。无害化处理中心按照所收集的病死畜禽数量定期开机处理,并通知市畜牧水产局到场监督,处理过程全程视频监控。同时,建立完善病死畜禽入库和终端产品台账,市畜牧水产局严格监督无害化处理中心按规程办事,防止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非工业用途。

(五)申报。市畜牧水产局将每月的收集处理病死畜禽数据,按程序逐级上报,争取上级补贴。

(六)补贴。中标公司在经营期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按照“无害化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要求,对辖区内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暂存、运输和进行无害化处理,政府给予公司每年保底2万头,封顶3万头病死猪处理数,按国家当前政策标准予以补助(即当年度处理病死猪≤2万头时,政府按2万头保底处理数给予标准为80元/头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元/头,省财政补助10元/头,地方财政补助20元/头;实际处理数在2万头到3万头之间按实际处理数给予中央、省、县80元/头补助;实际处理数大于3万头,超出3万头部分,公司只享受中央与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再给予20元/头的地方财政补助)。对牛羊、家禽等其他病死畜禽及动物产品处理参照周边县市的每吨计算标准给予补助,地方财政年限最高补助20万元(即实际处理量超出20万元补助量,公司在做好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处理费用也由公司自行负责,地方财政不再补助;处理量未达到20万元补助量则按实际计算补助),由市畜牧水产局监管考核、审定拨付。桃林寺镇、长乐镇、白水镇、新市镇、神鼎山镇5个收集暂存点的收集、暂存、运输,按每点每年20万元,每年补助100万元(佳和公司收集点的病死畜运输至无害化处理厂由中标公司负责,不另行补助),且由市畜牧水产局根据建设运营状况监管考核,审定拨付所有补助按公历自然年度结算,自启动投产日起计算,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处理时间占年度比例核算。

(七)保险理赔。农业政策保险范畴的畜禽出现死亡时,相关承保公司要凭病死畜禽收集证明理赔;无收集处理证明的,承保机构不予赔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成立汨罗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市畜牧水产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畜牧水产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农机局、国家电网汨罗供电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汨罗市支公司和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职责见附件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畜牧水产局,由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媒体、横幅、纸质资料等,广泛宣传实施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动物防疫等农业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畜禽养殖场户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生产意识,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体系建立后,养殖场(户)自行处置病死猪的,不给予补贴;收集暂存点在接到报告后,不及时上门收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处理中心、收集暂存点弄虚作假,从重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收集暂存点或处理中心造成病死畜禽流失,产品流入餐饮行业,危害食品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职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行政追责。严厉打击非法弃置、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的行为;对出售、收购、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运转。

1、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收集暂存点建设所需的经费1014.85万元由企业承担,政府需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2、立项、环评等各项前期费由企业负责。

3、体系建成后,市畜牧水产局将对无害化处理机制实行全程网络化监控管理,并开展打击病死动物尸体非法处置等专项执法行动,市财政每年预算专项经费30万元。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汨罗江洞庭湖垸外有螺洲滩全面禁牧的通告

 

汨政告〔2018〕20号

MLDR—2018—00010

 

汨罗江及洞庭湖大堤沿线是我市血吸虫病的主要疫源区,敞放的牛羊等哺乳动物极易感染血吸虫,并通过粪便污染钉螺,造成垸内血吸虫病反复流行。为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汨罗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汨罗江及洞庭湖垸外有螺洲滩依法实行全面禁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牧时间:2018年11月1日起。

二、禁牧范围:汨罗江大堤(屈子祠镇京广铁路线下游)、洞庭湖大堤(磊石段)及距垸外易感地带3公里内有螺洲滩。

三、屈子祠镇、白塘镇在禁牧区内设立禁牧标志,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警示标志,毁坏禁牧拦网设施。

四、凡违反规定在禁牧区域养殖的,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对放牧的牛、羊等家畜予以淘汰。对在有钉螺区域放养的牛、羊、猪等家畜,禁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暂扣,并依法处置。

五、禁牧区域及沿线各养殖户应积极配合禁牧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凡妨碍、阻挠禁养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血吸虫病防治意识,自觉抵制在禁牧区域内的养殖行为并积极举报(举报电话:市血防办0730-5222767)。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盐务管理局停止受托行使盐业

监督管理职权的公告

 

汨政告〔2018〕21号

MLDR—2018—00011

 

 

鉴于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已经结束,汨罗市行政区域内盐业监督管理职权已全面移交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市盐务管理局不再接受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实施盐业监督管理。

汨罗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18日发布的《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委托市盐务管理局行使盐业监督管理职权的公告》(MLDR-2018-00002)即时废止。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市域范围内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授予给汨罗市

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汨政告〔2018〕22号

 

为促进公共事业发展,规范市域广告经营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率,经汨罗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市域范围内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授予汨罗市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政  务  动  态

 

★ 汨罗市汽车客运总站正式启用。经过12天试运营,接待近两万名旅客后,汨罗市汽车客运总站在10月10日上午迎来启用仪式。仪式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谢朝辉宣布汨罗市汽车客运总站正式启用,汨罗市领导王敏求、杨勇、陈岭华、彭国光出席仪式。全市所有班线客运车辆集中在此发班,一半公交线路途径于此,人工窗口、无人售票机、网络购票等多种购票形式,智能化调度和实时监控系统……汨罗市汽车客运总站的启用,实现了市内车和班线客运的零距离换乘及汽车、火车客运的无缝对接,充分保障了各方旅客的便捷、安全出行,对于缓解汨罗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高城市管理品位、发挥交通枢纽集散优势、带动站场周边商贸体系建设和助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归义镇窑洲九年一贯制学校预计明年秋季投入使用。 10月23日,归义镇窑洲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正式开工,预计明年秋季可以投入使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宣布项目开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红,副市长仇正勇,市政协副主席彭国光出席。新建的窑洲九年一贯制学校东至通江路,北接人民路,西临楚天路,南抵端阳路,占地117亩,总建筑面积89000多平米,预算总投资3.3亿元。根据规划,该校将成为汨罗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环境最优、功能最齐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分设小学部和初中部两个教学区,其中小学部48个标准教学班,中学部30个标准教学班,共计新增学位3660个,彻底解决城区大班额难题。

★ 屈子文化园已获国家4A级景区“入场劵”。10月25日,湖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创建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结果的通报》,经评审并公示,岳阳市屈子文化园等9家景区的景观质量达到4A级旅游景区标准,这标志着位于汨罗江畔的屈子文化园已经获得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入场劵”。 屈子文化园位于汨罗屈子祠镇,是省“十二五”规划重大文化项目和标志性重大文化工程。总规划面积约6平方公里,分为屈子祠核心景区、端午民俗文化体验区、端午文化产业区、端午文化民俗区、屈原墓保护区、汨罗江湿地保护区。集屈学研究、龙舟竞渡、艺术欣赏、民俗展示、休闲娱乐于一体,是湖南省屈原学会屈原文化研究基地、中南大学屈原文化研究所研究基地等。

★  朱平波主持召开汨罗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11月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主持召开汨罗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市领导林治学、陈若杨、陈双全、陈岭华、刘四清、仇正勇、吴高明、宋辉、黄川伟,市政府办主任刘勇参加。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了《2018~2019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湖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方案》《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再生资源企业扶持政策调整方案》,研究了平台公司整合、禁毒、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工作。

★ 韩少功创作四十年学术研讨会岳阳开幕。11月3日,由湖南理工学院和汨罗市委市政府联合主办的“韩少功创作四十年与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文学学术研讨会”在岳阳拉开大幕。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台湾交通大学、中国社科院等海峡两岸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的40多位专家学者共赴文学盛宴,共同探讨韩少功文学创作与思想,并以韩少功作品为基点,研讨改革开放40年中国文学史发展路径。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卢先明、湖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余三定、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分别致辞。韩少功发表《大道至简,不忘初心》的演讲。汨罗市领导彭千红、舒文治,以及来自汨罗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作协的20余名文学爱好者组团参加活动。

★ 汨罗山塘路跨铁路桥竣工通车。11月22日上午,备受市民热切期盼的的民心工程——山塘路跨铁路桥通车!市领导喻文、闵秀明、彭千红、林治学、舒文治、毛炼红、陈岭华、仇正勇等参加通车仪式。作为汨罗城区第三座上跨京广铁路桥,项目总投资2.2亿元,由广铁(集团)长沙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承建,北京交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大桥总长530米,实跨331米,宽20米,设计双向4车道,其中车行道宽18米。西连前进路,东接山塘路,从西往东依次与新站路、京广铁路、车站路、劳动路相交。大桥不仅搭建起汨罗城东、城西的快速通道,还因为顺应了未来片区发展的需要,拓展城市空间格局,有效改善沿线居民出行环境,被老百姓称为“民心工程”。

★ “绿色节能低碳中国行”走进汨罗,行业大咖探讨循环经济创新发展。12月7日上午,“绿色节能低碳中国行”活动走进汨罗,并同期召开2018中国(汨罗)循环经济创新发展研讨会。来自国家部委、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市县人民政府、行业协会、研究院所、循环经济再生资源领域行业专家、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届代表200余人欢聚一堂,分享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探讨循环经济产业创新发展新路径、新思路。研讨会上,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付加锋、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研究员主任龚辉文、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凯、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杜欢政、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果英5位嘉宾,分别带来了《循环经济创新发展助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新时代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系统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案例解析》以及《垃圾分类三网融合体系促推循环经济产业创新发展》5场主旨演讲,从多个层面和维度,探讨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的创新成果、发展经验与政策观察。本次活动由中共汨罗市委、汨罗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低碳网联合主办,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承办,并受到岳阳市人民政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和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大力支持。

★ 李爱武来汨罗就《政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建议。12月14日下午,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来到汨罗,与汨罗市党政、驻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座谈,听取他们对《岳阳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岳阳市政府秘书长刘传汉;汨罗市领导喻文、闵秀明、彭千红、林治学、陈若杨、陈岭华、刘四清、宋辉等参加会议。她说,大家着眼全市大局,从实际工作出发,提出了很多高质量、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对修改《报告》和做好明年政府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起草组要认真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对于一些长远的思路和建议,市政府将做好收集整理,结合实际转化到今后的工作中。李爱武还充分肯定了汨罗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岳阳的发展定位是坚持建设湖南发展新增长极不动摇,思路上坚持一三五基本思路不动摇,导向上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保障上坚持真抓实干、务实担当不动摇。希望汨罗再接再厉,在工业经济、城乡统筹、文化旅游方面持续发力,放大区位优势、民营经济土壤优势、文旅品牌优势,继续当好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为全市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 深圳市湖南汨罗商会成立大会暨招商项目推介会成功举行。12月16日,深圳市湖南汨罗商会成立大会暨汨罗市招商项目推介会在深圳市举行,汨罗籍在深企业家齐聚一堂,共叙乡情,共谋发展。知名乡友、深圳市宝安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盛华,部分汨罗籍在深圳工作过的老领导应邀出席大会。受市委书记喻文委托,汨罗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到会祝贺并作招商推介,市领导闵秀明、彭千红、陈培宏、向进良、舒文治、陈若杨、宋辉、周育林、何秀伟等参加。大会颁发了深圳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宣布了深圳市湖南汨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和领导班子,并由深圳市、汨罗市两地领导为商会领导班子授牌。深圳市湖南汨罗商会于2018年6月27日经批准正式注册。截至目前,商会已有100余家会员单位,凝聚了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的汨罗籍在深优秀企业家。会长周立军表示,商会将秉承“诚信守法、携手前进、共同发展、繁荣深圳、关爱家乡、成就梦想”的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促进会员企业以及汨罗、深圳两地的经济发展。

★ 汨罗市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接续奋斗“三个汨罗”建设。12月20日,中共汨罗市委召开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动员全市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紧跟新时代、肩负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为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接续奋斗。市委委员33人,候补委员6人,其他参会人员176人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喻文代表第十届中共汨罗市委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会议对201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举手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喻文指出,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岳阳市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对标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从严治党、经济发展、民生事业、乡村振兴、文化产业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继续保持了自有定力、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回首汨罗过往发展历程,分析当前发展形势,喻文指出,汨罗的每一次重大跨越、重大突破都得益于思想的解放,汨罗的未来也必将在解放思想中砥砺前行。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不移推动汨罗高质量发展?喻文强调,在对标对表上要有大行动。全市上下要进一步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理论宝库中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找动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上提升站位、凝聚共识,将改革进行到底。在眼界胸怀上要有大格局。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横向比较,放大汨罗格局,进一步明晰发展思路,提升发展品质。在突破突围上要有大担当。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汨罗情怀,干出为汨罗争光、为全局添彩的新业绩。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汨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岳阳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个汨罗”建设不动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广大干群做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情怀的汨罗人,推进汨罗高质量发展。就如何做好明年工作,喻文要求,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开展“民营经济发展年”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推进项目加速加力,招商引资选优选精,优化环境从快从好。要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到总抓手,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位、企业有力的体制机制新优势,改出效能、改出速度、改出口碑。要巩固“三大攻坚”成果,统筹施策、补齐短板,严防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聚力聚焦污染防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建设“三个汨罗”的关键之战。要不遗余力增进民生福祉,让文化产业品牌化、综合治理网格化、社会事业均衡化,把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大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强化规划引领,推进乡村振兴,注重城市提质,让城乡更为秀美、宜居。要以党建引领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换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 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12月21日下午,汨罗市人民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专题会议,通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总结2018年政府工作,研究2019年重点任务。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林治学、陈若杨、陈岭华、刘四清、仇正勇、吴高明、宋辉、刘祚祥、黄川伟,市政府办主任刘勇、市政府办全体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朱平波强调,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是全市加快建设“三个汨罗”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报告立意高、格局大、措施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形势全面准确,部署工作重点突出,对做好明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认真研读全会报告,吃深吃透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修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谋划好明年工作,以坚决的态度落实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市政府全体班子成员和市政府办全体干部要学思践悟,加强理论学习,主动研究思考,增强创新思维,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9年,要牢牢抓住全会确定的工作重点,身体力行带头攻坚克难、带头把牛皮钻穿、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创造性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为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努力奋斗。

★ 汨罗716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喜领新居钥匙。12月26日上午,在大荆镇桂花安置区,汨罗市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交钥匙仪式在这里举行,标志着我市1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建设工程如期兑现, 716户搬迁群众即将乔迁新居,开始全新的幸福生活。据了解,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当头炮”,为了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可致富”,我市在城区、中心集镇、产业园区等人口聚集、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9个项目乡镇,选定13个安置点,并于5月17日在大荆镇桂花安置区举行集中开工仪式。在短短七个月的时间里,相关单位、省建三公司、乡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础上,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目前,全市13个安置区52栋安置房主体全部完工,住房建成率100%,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并于12月12日完成了13个集中安置区716户2434人搬迁对象分房到户。

大   事   记

 

★ 10月12日,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来到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实地调研优冠实业。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吴曙光,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市政协副主席周育林等陪同调研。

★ 10月15日,以岳阳市统计局局长禹辉为组长的岳阳市重点工作调研指导组来到汨罗,调研指导汨罗经济运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四上”申报3项重点工作。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舒文治,副市长、循环经济产业园党工委书记宋辉陪同调研。

★ 10月16日,岳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联合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企业、新市镇、校车管理公司、城区酒店等地,专项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双全陪同。

★ 10月18日,山西省昔阳县委书记王根元率考察团来到汨罗,考察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副市长、循环经济产业园党工委书记宋辉等陪同考察。

★ 10月20日至21日,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率队赴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并与华夏幸福副总裁任宝进行会谈。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市领导彭千红、舒文治、陈岭华、宋辉及飞地园产业新城项目负责人等参加。

★ 10月23日,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学员部主任曹海燕率省委党校2018年下半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走进汨罗,就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汨罗市领导喻文、朱平波、林治学、吴高明等参加调研。

★ 10月24日,岳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熊炜来汨调研产业项目建设及基层统战工作。汨罗市领导喻文、李冯波、陈培宏参加调研。

★ 10月24日,数字汨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暨成果发布与应用推广会在汨举行。经过专家组评审,数字汨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数字汨罗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开通,汨罗成为该项目在岳阳地区第一个自主申请并建成发布推广的县级市。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基础测绘处处长邓玲,汨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副市长仇正勇,以及岳阳市国土资源局、汨罗各市直单位、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会。

★ 10月24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研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汨罗市白水镇西长村举行。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炼红、中南林科大风景园林学院院长沈守云共同为基地揭牌。

★ 10月24日,省国土资源厅督查组来汨罗,督查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岳阳、汨罗市国土资源工作负责人陪同。

★ 10月25日上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向伟雄率视察组来到汨罗镇武夷山村,视察“三无”村创建工作。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小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伟奇、陈光荣,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骆岳梨,汨罗市领导喻文、李冯波、闵秀明、刘四清等参加。

★ 10月25日上午,激昂的《运动员进行曲》从汨罗江会议中心传出,来自岳阳及各县市区人大机关的8支代表队100余名运动员昂首依次入场,正式拉开岳阳市人大系统第三届第三次“夕阳红”老年门球赛帷幕。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丰宣布比赛开幕。汨罗市委书记喻文致欢迎辞,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陈志刚、胡罗涛、李正南、潘曙斌、张亚初等出席开幕式。汨罗市领导闵秀明、林治学、舒文治、毛炼红等参加开幕式。

★ 10月25日,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保护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省风景名胜专家委员会成员及岳阳市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纲要进行审查。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原则上通过总体规划和纲要审查。

★ 10月25日下午,岳阳市全域旅游推介踩线活动走进汨罗,岳阳市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刘沅带领来自武汉、长沙、上海、重庆等地的59家旅行社、旅游公司及省内市州旅游协会负责人共70余人,参观屈子文化园、夕揽洲田园综合体,体验具有汨罗特色的文化之旅、美食之旅。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市政协主席彭千红,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敏求,副市长仇正勇等陪同。

★ 10月27日,由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采访报道组来到汨罗市汨罗镇武夷山村,新华社、法制日报、湖南卫视等8家中央和省级媒体集中采访了新时代武夷山村特色“枫桥经验”。

★ 10月30日,浦发银行岳阳市分行行长曹艳一行来到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调研园区企业运营情况和融资需求。汨罗市副市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宋辉,市长助理、首席经济顾问刘祚祥陪同。

★ 10月30日,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局长王德华一行深入春雷学校调研指导工作。汨罗市教体局负责人陪同。

★ 11月1月,省农业农村厅新农村建设处副处长邝力荣带领考核组来到汨罗,考核验收汨罗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工作。汨罗副市长吴高明、农业局及相关乡镇负责人陪同。

★ 11月2日,岳阳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林军华率队深入汨罗市部分乡镇和企业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汨罗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林治学,副市长宋辉参加调研。

★ 11月2日,省住建厅村镇处副处长江韬带队来到汨罗,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先后深入神鼎山镇丰仓村,古培镇课功村、汨水村,督查危房改造工作。面对连串现场提问,镇村专干一一细致解答,得到了督查组的肯定。

★ 11月9日,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司长阮利民带队来到汨罗,调研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情况,并召开湖南省部分市、县水利(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座谈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振全,岳阳市副市长李激扬,汨罗市副市长吴高明等参加。

★ 11月9日,湖南大学教授、岳麓书院院长朱汉民带领十余位教授、博士将最新一期博士读书会开在了汨罗屈子书院。读书会上,博士杨超、徐艳兰分别作《船山于程朱“占学之辩”对立模式之解构》《改革开放40年来吕祖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为题的论文汇报。参会成员就论文进行提问、讨论和点评。长沙理工大学教授、汨罗市市长助理刘祚祥出席活动。

★ 11月13日,汨罗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工程试点县(市)验收。记者从验收汇报会上获悉,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专利申请、授权数量逐年增加,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由0.45件增加到1.41件。验收汇报会上,副市长、循环经济产业园党工委书记宋辉表示,将把这次验收工作作为新起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发展深度融合,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激励政策,振兴县域经济,把汨罗打造为以知识产权为武装的工业强县。

★ 11月19日,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推进会在长沙举行。会上对第四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标兵授牌,颁发证书。对湖南图书馆等36个湖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进行授牌。记者发现,此次名单中,汨罗市屈子书院位列其中。

★ 11月22日,岳阳市政协主席、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徐新楚带队深入汨罗,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暗访督查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督促进度、传导压力、推动落实,让脱贫攻坚发条上得更紧、工作抓得更实。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市领导李冯波、王敏求、吴高明等先后参加。

★ 11月26日,西藏山南地区桑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曹冠军带领村(社区)42名干部来到汨罗,考察交流基层组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岳阳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余戈,汨罗市领导杨峰、何秀伟先后参加。

★ 11月28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周辉来汨调研智能粮库建设情况。岳阳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蔡宇志,汨罗市市长助理黄川伟及商务粮食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 11月28日,岳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贺名良带领岳阳市柔性挂职专家调研组,来到汨罗市屈子祠镇、长乐镇,调研“粽香小镇”和 “甜酒小镇”建设。汨罗市领导杨峰、刘祚祥参加调研。

★ 12月7日,2018中国(汨罗)循环经济创新发展研讨会召开之际,市委书记喻文,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会见了金龙集团总裁毛冰花一行,就金龙集团产业链上项目落户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进行深入友好交流。副市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宋辉参加。

★ 12月12日下午,省委党校厅干班调研组来到汨罗,考察调研屈子文化园。汨罗市领导喻文、林治学、杨峰等陪同。

★ 12月13日,省农业厅粮油处处长戴魁根一行来到汨罗,调研秋冬种工作及晚稻收购情况。汨罗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等陪同。

★ 12月20日,岳阳组织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任栩栩一行来到汨罗白水镇,调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汨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峰,白水镇主要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 12月27日,在成都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新兴媒体产业融合发展大会上传来好消息,汨罗市委宣传部荣获2018年度新华社“现场云”优秀创新奖,湖南省仅此一家。这是继今年8月获优秀策划奖后,汨罗市委宣传部获得的第二个与新华社“现场云”有关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