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8、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1、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省开展反垄断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2、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政策,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13、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4、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5个内设机构(国动办、节能中心不占机构个数):包含办公室、财务股、综合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农经以工代赈股、工业基础环资地区股、财贸和服务业股、社会发展股、项目稽察办公室、商价股、收费管理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行政审批法规股、人事股、能源股,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预算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经费拨款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共计九张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 1049.98万元,比2016年增加68.54万元;(2016年发改局预算392.08万元,2016年物价局预算589.36万元合计981.44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 1049.98万元,比2016年增加68.54万元。
2、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收入1049.98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99.98 万元、罚没收入拨款150万元。
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支出1049.9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9.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8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5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39 万元),项目支出140 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内容)。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49.6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0.8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8.77万元),增加0.21% 。(因为2016年6月物价和发改局合并,所以导致决算数和预算有一定的出入)
5、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41.52万元,比2016年减少67.63 万元(2016年原改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93万元,2016年原物价局预算数197.22万元,合计209.12万元。)合计原因 两家单位合并 。
②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