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农村小型碾米机加工用电电价的函》
2018年1月17日,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公函的形式回复了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小型碾米机加工电价的请示》,对农村小型碾米机加工稻谷供本地农户自用的用电适用电价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复,现将岳发改函[2018]4号《关于明确农村小型碾米机加工用电的函》公示如下,望本市电力部门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