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82/2021-1880895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1-25 公开日期 2021-11-2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我市 化解产能过剩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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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我市

化解产能过剩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化解产能过剩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局负责的化解产能过剩不够有力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反馈问题

化解过剩产能不够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办法》明确,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

二、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统一思想。我局受领岳突环改办函2021﹞8号问题清单第4项后,局领导迅速会同工信、环保以及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召开专题会议,虽然我局在2019年就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钢铁等产能过剩排查的专项行动(相关附件附后),2019年我市就已经不存在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但是,为了防止“小作坊”式的存在,我们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再次深入进行排查梳理。

(二)成立专班。我局会同环保、工信以及园区等部门,抽调相关业务科室精干人员,成立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小组,由我局组织牵头、环保和工信局技术指导、园区给予积极配合。专班小组既分工又合作,暂时抛开其它工作,专人专力开展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的清查行动。

(三)采取行动。专班小组针对问题清单第4项、先是要求各乡镇和园区限时自查,在乡镇和园区自查的基础上,工作小组将15个乡镇以及循环园和飞地园划分为三个责任范围,分别由发改、工信和环保三个单位定点、定人、定责进行全面走访、核查,均未发现我市存在备案和新建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

(二)达成情况。经过再次全面进行了走访、核查,均未发现存在备案和新建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

四、后段工作安排

(一)源头控制。市场管理、自然资源以及发改等部门单位在涉及此类项目公司注册,用地以及立项时,不予支持。

(二)常抓不懈。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小组将组织常态化的排查,杜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在我市备案或新建。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人:湛勇波 ,联系电话:17873070098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