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幼儿园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汨罗市幼儿园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2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3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汨罗市幼儿园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年度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年度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工作条例》。以办园质量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和揩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保教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幼儿园,幼儿发展为本的原则,坚持学前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用实事求是的思维方法理解并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学前教育”,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幼儿园德育工作。坚持幼儿园工作以保教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幼儿谁知特点组织保教活动,大力提高保教质量,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3)坚持管好,用好幼儿园经费,提高办园效益。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园经费统筹使用,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4)坚持幼儿园园务公开,深入师幼,关爱师幼,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在幼儿园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团结,依靠师幼员工办好幼儿园。
5)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养,坚持建立正确有效的幼儿园价值体系和园所文化,使幼儿园管理与保教活动各项工作都在文化的意义上展开,不断完善和提高幼儿园的整体开象和办园水平,起引领示范园的带头作用。
6)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园长室,办公室,教研室,医务室,工会,后勤财务室,幼儿食堂,十四个教学班级 。
(三)人员情况
汨罗市幼儿园现有职工人数76人,其中事业全额编制47人,退休人员31人。全园共有14个教学班级,大班4个,中班5个,小班5个,共计640名幼儿,我单
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全部纳入2018年预算。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预算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表》《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共计十张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473.88 万元,比2017年减少1.19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 473.88万元,比2017年减少1.19万元。收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了2人。
2、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473.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293.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80万元、其他收入 0.05万元。
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支出 47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7.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1万元),项目支出 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 3.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
5、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6.00 万元,比2017年减少18.00万元,原因1是人员减少了2人,2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运行经费。
②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③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车,房屋继续在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④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73.8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66万元,共有项目1个,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无重点绩效。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