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83/2020-1696389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5-06 公开日期 2020-05-0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解读《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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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解读《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强长江经济带沿江化工产业污染防治,推进距离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以下简称沿江,下同)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化工行业分类表》的子行业中化工产品为主导的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20203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1、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方案》?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江碧水”。国家长江办明确,加快解决距离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产业污染问题。201811月,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主持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其中“岳阳化工企业转型与退出政策不明确”的整改任务由省工信厅负责落实。今年39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主持召开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把实施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距离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副省长陈飞先后于2019225日、910日、11203次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通过6年左右时间引导沿江化工企业调整结构,实现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江河湖水安全。

2、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是:1、《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办第89);2、《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长江办第120);3、《湖南省2019年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省长江办第23);4、《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省长江办第32)

3、《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政策支持、组织保障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明确我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一是我省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生产项目;严禁现有合规化工园区在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靠江扩建;安全环保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因生产需要可向背江一面逐步搬迁。二是对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2020年重点关闭退出落后产能和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化工生产企业通过调结构搬迁到沿江1公里范围外的合规化工园区,坚定不移到2025年底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对1公里范围内部分有市场前景、且极端事故情况下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适当保留,并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进行监管,确保江河湖水安全。三是对我省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外现有的化工生产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鼓励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外且不在合规园区内的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进入合规园区。

第三部分,工作步骤。一是开展风险评估。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提出坚决关停类、符合条件鼓励搬迁类、建议保留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省应急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极端事故情况下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水生态、水环境安全。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坚决关停类、符合条件鼓励搬迁类、建议保留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告。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市州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和“一企一策”任务清单。三是实施搬迁改造。各市州人民政府分步实施、科学有序推进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第四部分,政策支持。主要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妥善化解各类风险、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新增专业化工园区、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政策支持措施。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