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7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工信局   日期:2017-01-0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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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经信投资〔2016〕677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申报2017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制造强省建设步伐,经报省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原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湖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整合为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根据《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湘政发〔2015〕43号)的要求,围绕实施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创新等五大工程,集中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投资规模大、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1、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汽车制造、电力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农业机械、文化创意等产业项目。

2、支持《湖南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湘制造强省办〔2016〕13号)确定的新型轻合金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及电动汽车、IGBT大功率器件、人工智能及传感器、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基因技术及应用、中药、空气治理技术及应用、装配式建筑等二十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

3、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重点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研发设计、试验试制、公共检测检验、信息服务等制造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以及制造强省急需新兴产业基础人才培养。

4、支持重点产品加快推广应用。重点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

5、支持重大决策加快落实。重点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给予支持的相关项目。

具体支持范围和重点见《2017年湖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附件1)。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重大产业类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原则上为规模以上企业、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或产业示范基地。

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3、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项目单位已申报2017年度我委其他专项资金不得申报。

4、项目建设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湘西自治州、文化创意、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项目投资额可放宽至2000万元。

(二)奖励类项目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具体见《2017年湖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

2、市州项目(不含省财政直管县市)由市州经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并报市州分管副市(州)长同意后,联合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

3、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并报县市分管副县市长同意后,联合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经信委、财政局。

4、中央在湘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市州或省财政直管县上报。

5、符合条件的《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应优先推荐申报。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1、项目单位申报要求。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各类项目申请报告要求分别参考附件5-1、5-2、5-3),通过《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或《湖南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 )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省直主管部门和市州、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网上审核。

2、项目推荐单位要求。省直主管部门,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和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择优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推荐申报。省直主管部门,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财政部门须上报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和《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文件一式4份,分别报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3份,省财政厅企业处1份(项目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时间:网上材料和纸质文件申报到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各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省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州、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财政部门联系咨询,也可咨询附件1中相应的联系人。

2、上报文件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  肖晨晖;电话:0731-88955357;E-mail:abc2212144@126.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  刘天学;电话:0731-85165036;

3、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0731-85165438。

请各地各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制造强省建设工作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精心组织、科学筛选,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

1.2017年湖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2.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大产业项目汇总表

3.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汇总表

4.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汇总表

5-1.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大产业项目申请报告

5-2.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申请报告。

5-3.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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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 省 财 政 厅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