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相关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品牌提升工程,提高湖南中小企业品牌美誉度和竞争力,助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现公开征集湖南省中小企业品牌提升专业服务机构,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册成立3年以上,具有品牌提升服务能力,有相关服务资质和技术力量,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基础培训、诊断咨询、管理体系认证、品牌培育、成果推广和标准规范等服务,服务效果好、服务业绩突出的专业机构。
申报机构按下列顺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1、湖南省中小企业品牌提升专业服务机构申请表;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发展沿革、服务能力和服务开展情况、服务业绩;
3、机构成立批文或注册登记执照复印件;
4、提供的主要服务产品、服务方案、服务案例(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周期、服务标准和效果、收费标准等);
5、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6、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过期不予受理。
2、各申报机构要积极开展和配合各级工信部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品牌提升服务活动。
联系人:吴小波,电话:0731-88955553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