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优秀专利项目与银行资本对接,我局面向全省征集有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的项目,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3、企业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盈利情况良好;
4、拟质押的专利是发明专利或发明与实用新型的组合,并至少已实施2年;
5、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4年。
项目征集后,我局将召开对接会,推荐给相关银行,并对成功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补贴支持。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荐,于6月13日前将征集到的项目汇总后报省局专利管理运用处。
联 系 人:杨海遐 曾正生
联系电话:89977697 85416993
邮 箱:hnipoxtc@126.com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