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刻认识科技创新工作在国家发展大局和科技人才工作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以人才“第一资源”强化科技“第一生产力”,不断开创我省科技人才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省科技厅坚持以“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为指引,大力推进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形成了从大学生、博士后、湖湘青年英才、科技领军人才到院士的科技人才梯队体系,科技人才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十三五”期间,省级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经费总量突破5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9倍;218名省级人才成长为国家级人才。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2500余人,为持续提升我省创新实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深化“芙蓉人才行动计划”,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充分释放各类科技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为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强劲支撑,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做出湖南贡献。
一、强化战略人才培育,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卓越工程师队伍。作为科技主管部门,重点抓好三支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发挥战略科学家协同引领作用。战略科学家是科技人才中的“帅才”,是担纲“国之重器”、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的领军人物。要发挥其学术前沿和重大战略谋划上方向引领作用,根据我省战略规划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赋予重大任务,给予靶向支持,实行“一人一策”,在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政策、相关产业配套上对战略科学家有更多突破。二是提升科技领军人才带培能力。注重领军人才团队建设,探索专家荐才制度,有意识地培养领军人才团队领导水平。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科研自主权,在人才梯队建设、科研条件配备、管理机制配套等方面让领军人才有更大的话语权。优化科技领军人才发现和遴选机制,发现和培养更多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形成战略科学家成长梯队。三是加大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和支持范围,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特别是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不断充实战略后备人才力量,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优秀青年科技湘军。
二、强化任务导向,培育锻造科技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科技人才,发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等平台在打造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中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注重项目、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在重点科技项目的组织中发现、锻炼人才,在重大创新平台的建设中聚集、培养人才。一是围绕重点项目攻关练才育才。坚持“四个面向”,围绕“3+3+2”产业集群发展,凝练“卡脖子”技术清单,实施一批战略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实行“揭榜挂帅”。积极支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牵头承担或参与重大项目,在重大科研实践中提升能力、培养团队。二是围绕重大平台建设聚才留才。创建长株潭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具有湖南特色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培育岳麓山种业国家实验室,在算力算法、先进制造、北斗应用等领域培育建设若干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学装置。通过重大平台建设,集聚全国乃至全球创新人才资源,让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围绕国际与区域合作引才用才。积极对接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行动计划,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以及长江经济带的科技交流合作,探索长株潭自创区和中国(湖南)自贸区联动机制,打造国际级引才引智平台,吸引顶级人才来湘创新创业。同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和“用才不养人”的思路,加大对柔性引才支持力度,鼓励通过技术交流、产学研合作等形式开展交流合作,推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创新人才为我所用。
三、强化需求牵引,引导科技人才面向主战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期人才工作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我们要坚持“四个面向”,立足科技创新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准确把握需求,助力科技人才成长成才。一是引导企业成为科技人才聚集的“蓄水池”。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要加快引导人才向企业聚集。将实施新一轮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三年行动计划,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实行优惠政策。加强科技金融融合,大力发展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完善多元化、社会化的创新投入体系。同时,探索建立重点企业省级人才计划配额制,企业需要谁、认为谁是人才,政府就支持谁。二是引导科技人才成为向基层一线流动的“金凤凰”。深入推行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优化人才结构,努力探索新时代科技特派员湖南模式,鼓励和支持面向基层一线和乡村振兴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使之成为乡村振兴新引擎、创新发展新动能;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以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为导向的派驻新模式。三是引导前沿基础人才成为潜心科研的“扫地僧”。我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基础研究型人才还比较少,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占比不高。今后将制定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前沿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实现更多“从无到有”、“从0到1”的突破。
四、强化制度创新,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科技队伍蕴藏着巨大创新潜能,关键是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把这种潜能有效释放出来。要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让科技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一是在科研管理方面舍得“做减法”。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推行经费包干制,赋予科技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建立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制度,取消项目预算编制,进一步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简化项目验收程序,结余资金不设使用期限,真正解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减少科技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以依托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二是在人才激励方面敢于“做加法”。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向高层次科技创新的倾斜力度,强化绩效工资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探索开展赋予科研工作者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堵点,激励全社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和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引导基金改革试点,给予技术转移机构(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人员)适当的补偿和激励,保障技术转移机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三是在人才评价方面善于“有破有立”。在全面“破四唯”的同时,要“立新标”。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科研成果评价以强化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为导向,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将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际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