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政局预算 | |||
编 报 说 明 | |||
一、基本情况 民政局工作职能是为承担救灾救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组织、双拥和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社会福利等有关管理职责。现有人数121人,其中:在职65人、离休3人、退休53人。遗属8人。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实有数3辆。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1363.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2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万元,上年结余30万元。 预算总支出13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1.1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69万元),项目支出916.4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项目经费916.4万元,主要情况安排如下: 城市及农村低保经费255万元(含工作经费15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113.4万元、义务兵优待金248万元、五保户生活费200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50万元、民政十百千慰问10万元,其他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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