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汨罗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民政局   日期:2019-03-2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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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民发〔2019〕9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政办:

为全面落实行业扶贫政策,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汨罗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5日 

 

 

 

 

汨罗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规范程序,精准认定对象,加强政策衔接,将所有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系统中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兜底对象认定的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漏评、错评、返贫仍存在风险点。2019年是脱贫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为妥善处理好漏评、错评、返贫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及兜底家庭“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以2019年1季度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数据为基础,排查是否存在错评、漏评、错退、返贫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包括:(一)农村低保及兜底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是否符合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标准,施保类别是否准确;(二)兜底保障对象是否存在错退现象;(三)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低保对象是否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四)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对象是否纳入低保范围;(五)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资金发放是否到户,是否存在截留、调剂等违规现象。

 

二、工作步骤

(一)镇、村自查(3月25日—4月10日)

1、各镇要认真组织排查。每户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对象都要完整填写《汨罗市低保兜底保障到人到户情况摸排表》,并由村干部、调查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对象,入户调查率要求达到100%。

2、在入户核查结果基础上,各镇民政办要对照农村低保及兜底政策进行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4月10日前,各镇民政办要将排查及整改情况、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图片等相关资料上报市局,各镇民政办应留存一份存档。

(二)市级摸底核实(4月11日—5月10日)

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市民政局安排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核查,每个乡镇核查50%以上的村(其中贫困村和100人以上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必查)。核查方式包括:入户调查、电话询问、邻里访问、座谈会等。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低保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沫局长任组长,黄鸿鹄、梁小玲、刘波任副组长,何胜辉、陈宏、张韬、张琳、黎常胜、邵晴、邹超、徐贤超、刘云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大排查工作。各镇民政办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排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人员集中时间自查自纠,并配合市级核查。要通过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全面澄清底子,确保对象认定精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还要通过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两线合一”政策落到实处。

2、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在此次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漏评、错评、错退、返贫以及相关行业扶贫政策未落实等情况,将不作为问题处理,但若有排查不彻底、问题未整改且在各级检查中被发现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各乡镇民政办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工作职责,以务实担当作风,扎实细致的做好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不允许出现漏评、错评、错退问题。对违规问题或应退出农村低保和兜底保障的,坚持按政策处理,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对应落实政策的,应按程序办理,不得推诿拖延,此次排查结果,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3、健全工作台账。在大排查基础上,各镇、村要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工作,包括自查会议签到表、自查会议记录、现场图片、自查情况摸底表、自查整改落实情况等都要存档备查,相关资料同时上报市局。兜底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情况应同时报乡镇扶贫办,对动态调整后的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对象名单,各村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同时,各镇民政办要将动态管理数据及时录入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