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
来源:汨罗市民政局   日期:2018-06-1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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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财政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岳阳市民政局、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现将《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民政局               汨罗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4日


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省、市政府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列为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48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285元/月。

2、全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

以上各项指标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逐月报进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严格月报制度。市民政局和各乡镇民政办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将市绩效部门和统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上报至岳阳市民政局。数据通过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确保两个系统数据一致、准确、真实、完整。市局直接从系统中提取相关数据报市绩效办和市统计局。

二是年终考核。12月上旬,市民政局、财政局会同绩效办、统计局等部门完成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考核工作。12月中下旬,迎接省、岳阳市绩效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考核。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四项指标中凡有一项未达标考核均评定为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为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提供组织保障。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市民政局负责做好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各乡镇民政办、财政所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三)加强保障。市民政局、财政局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资金测算,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按照提标要求足额安排2018年社会救助所需资金预算,切实做好资金兜底保障。

(四)加强管理。自2018年1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市城乡低保标准及救助水平。2季度,认真组织提标资金发放,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社会救助资金结余率控制在5%以内。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不错不漏,精准认定对象。

(五)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舆论氛围。重点抓好典型推介和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经验,做到家喻户晓、群众熟知。

(六)强化督查。市民政局、财政局依规加强督查,及时推进和督促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工作实施,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督查,督查率100%。

附件:《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实事项目

目标任务

备 注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480元/月和285元/月;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以上各项指标从2018年1月起实施。

1-5月份未达标的,6月份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