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民政局
关于下拨上半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民政办:
为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经研究,现分配你镇2018年上半年临时救助资金 万元。
一、临时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其他特困群众生活困难和“急难”问题,必须严格管理发放,不得挤占、截留和挪作他用。
二、各镇民政办要根据本镇工作实际,拟定分配方案,报请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三、临时救助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准有效。要重点向低保边缘对象、患重病困难对象、“急难”对象倾斜。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低保、特困供养及医疗救助等工作实际,发挥临时救助在兜底保障中的积极作用。
三、各镇民政办要认真做好临时救助金发放的资料审核工作,完善资金发放手续。本次临时救助资金由市局统一打卡发放,各镇民政办须于5月底前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四、各镇民政办要认真落实“阳光”救助要求,建立和实行临时救助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提升临时救助精准度。
汨罗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