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新预算法明确提出“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共预算收支当中的绩效管理要求,将预算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活动的全过程,为推进预算由“重分配、轻管理”向“分配与管理并重”夯实了法律根基。为更好的加强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我股主要工作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绩效基础工作稳步扎实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试行办法》,出台了《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特色县域经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2016年财政支出项目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批复》等文件,完善了绩效管理工作流程,有效的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实施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必要条件。原则上所有财政性资金,也就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都应该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16年我们将绩效管理进一步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努力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单位)预算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在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所有一级预算部门都需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单个项目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单位,必须另行申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全年共批复部门整体支出目标与财政支出项目目标共132个,共涉及本级预算专项资金21500万元。切实把好了绩效目标质量关,为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三)跟踪监控管理稳步推进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对项目、政策、以及资金三方面的跟踪,及时对资金的运行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监控和管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绩效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今年我们对已批复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跟踪监控,涉及农业、教育、卫生、民政等多个民生领域,共涉及专项资金21500万元。先由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使财政部门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再由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监控表进行审核、重点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绩效目标的高质量完成。
(四)绩效评价全面覆盖
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执行结束后,所有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围绕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全面反映预算资金绩效情况。2016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扩大绩效自评范围。项目支出自评方面2015度预算安排的全部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部门单位自评,并保留资料备查,专项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部门单位自评后,向财政局报送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自评方面全市共83家
一级预算单位都对本单位的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年度决算报告、三公经费变动、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部门整体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等绩效进行了自评。
二是突出重点评价。汨财发[2016]40号文件我们选取了7个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交通、民政、农业、社保、商务、政务等方面的项目作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专项资金10037.77万元;并选取了4个一级预算单位实施了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
三是开展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汨财函[2016]66号文件对2015年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的40家企业共4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从项目的申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果都进行了评价。
(五)评价结果全面深化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和预算单位的支出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推动了政府预算管理和支出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同时
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与反馈整改,结果报告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部门支出责任。
汨罗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股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