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砂石管理专项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17-12-2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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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汨财绩〔2017〕3号《关于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单位于2017年10月初对砂石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度预算安排655万砂石管理专项,用于推进河道采沙的合法、合规、安全化、国有化进程。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截止2017年11月29日该专项资金已拨付62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2017年11月,账面列明专项支出共526.72万元。其中协调费503.6万元,汨罗江禁采支出13万元,公安局办案费5.2万元,法律顾问咨询费5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砂石管理局为防止和杜绝违规现象发生,最大化发挥其社会效益,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约束机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风险防范,保障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项目主要绩效分析

1、重点突出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①完善制度建设。砂石局制定了“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水上安全十有”、“安全操作规程”、“五不发航规定”、“安全排查制度”、“签单发航员职责”等,建立健全安全台账,用制度笼子锁住采砂安全。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网络、汨罗周刊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及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编发《安全工作半月谈》,现在已编发82期,并且在采砂船上、公务船上悬挂横幅,向船主、采砂业主及沿岸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近300余份,营造了浓厚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氛围。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创建微信湘汨公司群、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工作群,通过微信群聊,及时掌控各船只生产作业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强化监管,做到每日生产情况心中有数。

2、全力推进国有经营,实现效益最大化。2017年1月25日,汨罗市湘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月12日正式开张运营,目前河道砂石国有经营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并通过市场调研和多地走访,将砂石价格由去年42元/吨提升至现在的116元/吨历史性价位,,严格量方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 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抓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规范采挖现场秩序,严厉打击禁采区非法采砂,继续联合安监、海事、港航、航道、渔政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重拳整治,确保河道采砂有序进行。

3、逐步落实禁采和砂场平整。2017年以来,在汨罗江河段船只解体上岸工作基础之上,按照禁采方案精神,全力做好落实砂场平整工作。2017年以来,共计清理沿河大小吸砂、挖砂机具10余件,砂场平整工作进展顺利,截止目前,沿线25个砂石场,全部实现砂场机械设备、运输带等架构物拆除,前期配合湿地管理局对河内建筑物实施拆除行动,确保湿地保护全面实施到位,确保生态、环保、安全、有序管理。

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砂石管理局联合海事、水务、公安、港航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效果显著。今年以来,共计采取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计抓获非法采砂嫌疑人6余名,行政拘留1人,捣毁非法采砂、吸砂机具10余台,扣押或拆卸非法采砂挖机近10台次,责成40艘船只集中停靠、查处超载运输船25艘次,卸载超载砂石近万吨,下发整改通知60余份,对工程船违规装载等行为处罚违约金36万元,

5、社会大局确保稳定。今年以来,共计接访息访禁采有关上访事件10余起,处理信访和网上舆情2起。湘沅江河道砂石国有经营,经过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召开涉砂经营联系会议近10次,通过、走访、座谈、接访等形式做好沟通协调和公司、工程船主思想工作,成功化解尾堆清理遗留问题、做通芦苇场、航运社区群众思想工作,就采砂工程船只选定,达成金正砂石公司、长江砂石公司、天翔砂石公司、范国辉砂石公司一致意见,促成国有经营良好局面,未发生一起非访闹事的事件。

三、 存在的问题

(一)实际支出项目与预计支出项目存在出入。

预计支出项目明细为各单位的协调工作经费81万以及宣传费4万元。实际支出项目明细涉及协调工作经费、法律咨询支出等(明细附后)。

(二)协调费的分配没有具体计算依据,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通过检查,所有的协调费在账面都只有一张收款单位的往来收据,没有任何具体计算依据,领导分配协调费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三)对协调费的具体使用没有进行监管,没有履行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职责。

砂石局将协调费拨付单位后,对于各单位具体使用项目均没有进行核实,无法判断实际是否用于砂石管理工作。

四、 提出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合计预计支出。

在预算编制阶段应该严格程序,整体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专项支出具体使用项目,减小误差。

(二)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要求。

对照专项资金报告所明确的使用项目,严格控制支出项目,不属于专项支出的费用不能用专项资金开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要求。

(三)合理设计协调费的分配计算依据,减小主观性。

调研考察协调费的使用方面,合理设计出协调费分配的具体计算依据,避免按亲疏关系等主观因素对协调费进行分配

(四)对协调费的具体使用进行监管,履行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职责。

对各协调部门的协调费使用进行监管,明确是否使用于砂石管理,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与分配依据相契合,切实履行好项目主管部门的资金监管职责。

五、 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上述情况,绩效评价小组根据《汨罗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专项进行的现场评价得分为85,考评结果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