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6年度我市共向上争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项目20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1426户,租赁补贴发放户数1412户。
(一)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完成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质量、附属用房、燃气、给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入住条件及入住率。
(二)项目绩效情况
1、 2016年公租房项目:第六中学、彩虹小学、高坊中学、范家园公租房维修改造目共4个。所有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全面完成今年实事工作任务。
2、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共计改造户数1426户,均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其中实行货币补偿安置1210户,216套安置房建设也已动工建设,至此1426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实事任务也已全面完成。
3、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1412户,发放工作已于9月份全面启动,截止12月31日止,共计发放补贴总金额为161.96万元,2016年度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后,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结算,付款方式主要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到具体项目单位。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支付资金为3735万元、公租房项目支付1205.62万元、租赁补贴发放161.96万元、往年保障房项目支出467.97万元。
三、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租赁补贴发放3个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的使用是否有效。为今后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过程
我局2016年度专门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结合被评价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内控制度测试、检查财务会计资料、检查项目的实施与管理、验收、档案管理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必要的工作程序进行现场评价打分。根据《2016年我市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等资料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等,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租赁补贴发放3个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实施和社会群众走访调查,社会群体大部分认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好处”的惠民工程,该项目资金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我市城市规划区内低收入和低保户的居住困难问题,又通过项目建设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和经济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评分,得分100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附表1)。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该项目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4方面考量,符合项目设计要求,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社会效益。面对我市当前地价、房价不断升高,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买不起商品房,通过住房保障性安置方式,可解决绝大部分低收入家庭群体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度我市共发放租赁补贴1412户,货币安置拆迁户1210户,新建棚户区改造房屋216套,新建公租房202套,受益人数达8、5000余人,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
生态效益。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解决了大众北路公租房、新市和谐家园、乡镇公租房等小区绿化、庭院道路景观和社区路网建设等,为入住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舒适的环境。
经济效益。通过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建设,直接促进全市重点项目拆迁和城市发展。已入住的安置对象在房屋装修、家用电器等方面拉动了消费,促进了经济。
群众满意度。通过对保障房入住群众的调查了解,普遍认为保障性小区设计比较合理,配套功能比较完备。入住对象满意度比较高。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