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民政局现有干职工201人,其中局党组成员11人,中共党员141人,局机关在职干职工77人。下设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股、计财股、退伍安置办、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老区办、老龄办、财监人事股、信访办、福彩中心、慈善办、行政审批股、婚姻登记中心16个职能股室,辖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光荣院、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殡仪馆、社会福利厂、殡葬管理所7个二级机构。
今年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宏观部署,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科学发展,为建设幸福汨罗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会管理精益求精
(一)精准社会救助。 扎实推进“阳光低保”,致力精准救助。城乡低保工作在全面实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保、房产、车辆等家庭经济核对机制和低保稽查机制,并结合“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就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稽查。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市五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有女儿又享受五保的对象进行清退,共清退此类五保对象670余人。通过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86户365人,清退城市低保对象973户1726人,有力促进五保、低保政策落实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全力提高五保、低保救助水平,对确实困难的对象实行精准救助兜底保障。明确乡镇政府为救助责任主体,根据乡镇人口数及偏远山区贫困的实际情况,下拨优抚“解三难”、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由乡镇包干负责,做好救助解困工作。此外,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全市兜底扶贫对象的认定工作。全市共认定对象1690人,全部进行兜底保障脱贫。今年来,全市共下拨城乡低保救助资金8255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590万元。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达到268元/月、123元/月;五保集中、分散供养年标准分别达到6600元/年、3200元/年,较去年分别提高了1800元和300元。扎实做好孤儿生活费发放工作,集中、散居孤儿月救助标准达1000元和600元。救灾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发放救灾资金500万元,及时有效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慈善工作有序发展,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慈善项目10余项,救助8200余人次,发放慈善资金390余万元。
(二)精细涉军优抚。 严格政策落实复退军人优待抚恤待遇,精心细致做好复退军人优抚工作。全年共发放优抚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15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全年共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困难补助100多万元,还对全市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帮其参合城镇居民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共计39.83万元。此外,面对涉军信访复杂局面,我们坚持深入开展“宣讲政策、传送温暖”活动,建立复退军人工作常态机制。我们从6月中旬开始,以“八一”建军节前为时间节点,采取包片联乡镇的办法,会同乡镇干部走村入户了解复退军人生产生活状况,主动上门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切实做好复退军人解困工作。在“八一”建军节前,专项下拨“解三难”资金,对全市困难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和救助。截止目前发放“解三难”资金400余万元,临时解困300余人次,发放解困资金约200万元。同时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复退军人工作相关文件,建立了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动帮扶复退军人创业机制,帮办创业项目20余个。组织开展了“关爱老兵、守护健康”优抚巡诊活动,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体检巡诊,进一步提高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汽车维修、驾驶培训、电脑培训等12种技能培训,培训300余人次,为汨罗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各类人才。“八一”前,我市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县市”。
(三)精治“雁过拔毛”。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活动,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15个督查组,拉网式对各乡镇及局二级机构的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共查摆克扣救助对象资金、套取民政资金等问题6个,配合市纪委查处案件1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件,纠正低保拼户、保人不保户等现象8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城乡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乡镇、村级资金遵循“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敬老院财务全部实行“院账镇管”。
(四)精优干部队伍。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们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三型四有”争创活动,以党建促服务,以服务强党建,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牢、准、严、实”四字方针抓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投入资金20万元,设立党员学习室和活动室,添置投影、电教等设备,规定每周周五为集中学习日,要求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通过“走出去”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烈士陵园参观学习,“请进来”邀请纪委领导、党校老师讲授党课等,加强干部党性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此外,我们还在全系统举办了书法培训班,开展了“五四”访贫问苦、“七一”书法比赛、联点结对扶贫等系列活动。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被全市树为典型。
二、专项事务规范有序
(一)强化专项事务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共办理结婚登记5653对、离婚登记1494对,受理收养登记6个,登记合格率100%。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面完成我市第一批10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试点任务,其中,按照“五规范、五分离”已脱钩3家,主动提出注销6家。率先部署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共录入民政部留守儿童数据软件3671人,年底前做好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力争在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顺利完成高塘社区“美好社区”创建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推动村(居)民自治,村(居)民依法自治率达100%。福彩事业稳步发展。全年预计销售4615万元,福彩销售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福彩站点得到巩固和发展。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城区主要街道和机关院内搭棚治丧现象基本遏止。殡仪服务设施得到改善,殡仪馆禁炮令行禁止,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二)推进区划调整改革。在去年撤乡并镇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合村工作。我局对每个乡镇派驻一个指导组,深入开展前期调研,驻点指导督促,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实施。6月底,我市合村工作全面完成,由原来383个村合为154个村,整体实行了“六个一”目标,即一套班子、一块牌子、一枚公章、一个账户、一套账目、一年以内过渡。目前,各新村村务有序开展。
(三)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及时保障灾民基本生活。7月份,我市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局派出60多名干职工,历时一个月,全力完成市防指交办的防汛巡堤值守任务。同时,派驻15个查灾核灾救灾组到各乡镇,核实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组织灾民转移6337人次,下拨救灾资金1000余万元,对全市1466户倒房户及受灾群众进行了救助,有序组织慈善捐助支援灾区建设120余万元。
三、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一)打造两个平台。举全局之力,高起点、高标准还建市光荣院。该项工程已于今年3月份动工,年底将完成8000多平方米的一期工程建设,建设资金达3000余万元。通过努力,民政部门首次争取了国家发改委项目资金720万元,还争取了国家健康养老院建设基金1100万元。新光荣院将于2017年“八一”节前投入使用。此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投资40余万元改扩建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投入使用,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大大改善,年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1200余人次。
(二)抓实三项工程。创新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以“公建民营、医养结合”运营的市泰康福利院发展势头良好,目前300多个养老床位全部入住,医疗设施较为完备,其老年体检项目已引领全市,并辐射周边县市。同时,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整合资源,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对基础设施滞后、有安全隐患的玉池敬老院和智峰敬老院进行撤并。鼓励和支持乡镇高标准建设100个床位以上的星级敬老院,在建设弼时、汨罗镇三星级敬老院的基础上,今年又建设古培镇、屈子祠镇敬老院,建设投资都近千万元,预计年底完工。此外,全力推进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初步形成了泰康福利院养老服务为引领,敬老院为依托,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今年,我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周边县市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救助资金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涉军维稳形势依然严峻,殡葬改革推进效果不明显,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后段工作中跟进解决。2017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忠诚履职保民生。以精准扶贫及城乡困难群众认定工作为契机,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重点清理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建立阳光救助运行体系。认真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大对贫困家庭助困助学助医救助力度和自然灾害救助力度。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2017年底全面保障到位。二是服务大局保稳定。进一步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复退军人“宣讲政策、传送温暖”活动,主动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全年无越级、集访事件发生。三是攻坚克难促发展。全力推进光荣院建设,确保在2017年7月底投入使用。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全市动员推进殡葬改革,并推进公墓建设,主要在弼时镇招商建设大型公墓,在城区附近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试点。同时,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乡镇敬老院建设为依托,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屈子祠镇敬老院建设,确保在2017年底投入使用;启动三江镇敬老院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汨罗市民政局现有干职工201人,其中局党组成员11人,中共党员141人,局机关在职干职工77人。下设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股、计财股、退伍安置办、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老区办、老龄办、财监人事股、信访办、福彩中心、慈善办、行政审批股、婚姻登记中心16个职能股室,辖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光荣院、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殡仪馆、社会福利厂、殡葬管理所7个二级机构。
今年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宏观部署,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科学发展,为建设幸福汨罗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会管理精益求精
(一)精准社会救助。 扎实推进“阳光低保”,致力精准救助。城乡低保工作在全面实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保、房产、车辆等家庭经济核对机制和低保稽查机制,并结合“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就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稽查。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市五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有女儿又享受五保的对象进行清退,共清退此类五保对象670余人。通过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86户365人,清退城市低保对象973户1726人,有力促进五保、低保政策落实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全力提高五保、低保救助水平,对确实困难的对象实行精准救助兜底保障。明确乡镇政府为救助责任主体,根据乡镇人口数及偏远山区贫困的实际情况,下拨优抚“解三难”、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由乡镇包干负责,做好救助解困工作。此外,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全市兜底扶贫对象的认定工作。全市共认定对象1690人,全部进行兜底保障脱贫。今年来,全市共下拨城乡低保救助资金8255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590万元。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达到268元/月、123元/月;五保集中、分散供养年标准分别达到6600元/年、3200元/年,较去年分别提高了1800元和300元。扎实做好孤儿生活费发放工作,集中、散居孤儿月救助标准达1000元和600元。救灾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发放救灾资金500万元,及时有效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慈善工作有序发展,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慈善项目10余项,救助8200余人次,发放慈善资金390余万元。
(二)精细涉军优抚。 严格政策落实复退军人优待抚恤待遇,精心细致做好复退军人优抚工作。全年共发放优抚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15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全年共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困难补助100多万元,还对全市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帮其参合城镇居民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共计39.83万元。此外,面对涉军信访复杂局面,我们坚持深入开展“宣讲政策、传送温暖”活动,建立复退军人工作常态机制。我们从6月中旬开始,以“八一”建军节前为时间节点,采取包片联乡镇的办法,会同乡镇干部走村入户了解复退军人生产生活状况,主动上门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切实做好复退军人解困工作。在“八一”建军节前,专项下拨“解三难”资金,对全市困难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和救助。截止目前发放“解三难”资金400余万元,临时解困300余人次,发放解困资金约200万元。同时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复退军人工作相关文件,建立了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动帮扶复退军人创业机制,帮办创业项目20余个。组织开展了“关爱老兵、守护健康”优抚巡诊活动,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体检巡诊,进一步提高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汽车维修、驾驶培训、电脑培训等12种技能培训,培训300余人次,为汨罗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各类人才。“八一”前,我市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县市”。
(三)精治“雁过拔毛”。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活动,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15个督查组,拉网式对各乡镇及局二级机构的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共查摆克扣救助对象资金、套取民政资金等问题6个,配合市纪委查处案件1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件,纠正低保拼户、保人不保户等现象8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城乡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乡镇、村级资金遵循“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敬老院财务全部实行“院账镇管”。
(四)精优干部队伍。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们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三型四有”争创活动,以党建促服务,以服务强党建,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牢、准、严、实”四字方针抓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投入资金20万元,设立党员学习室和活动室,添置投影、电教等设备,规定每周周五为集中学习日,要求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通过“走出去”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烈士陵园参观学习,“请进来”邀请纪委领导、党校老师讲授党课等,加强干部党性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此外,我们还在全系统举办了书法培训班,开展了“五四”访贫问苦、“七一”书法比赛、联点结对扶贫等系列活动。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被全市树为典型。
二、专项事务规范有序
(一)强化专项事务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共办理结婚登记5653对、离婚登记1494对,受理收养登记6个,登记合格率100%。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面完成我市第一批10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试点任务,其中,按照“五规范、五分离”已脱钩3家,主动提出注销6家。率先部署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共录入民政部留守儿童数据软件3671人,年底前做好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力争在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顺利完成高塘社区“美好社区”创建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推动村(居)民自治,村(居)民依法自治率达100%。福彩事业稳步发展。全年预计销售4615万元,福彩销售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福彩站点得到巩固和发展。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城区主要街道和机关院内搭棚治丧现象基本遏止。殡仪服务设施得到改善,殡仪馆禁炮令行禁止,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二)推进区划调整改革。在去年撤乡并镇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合村工作。我局对每个乡镇派驻一个指导组,深入开展前期调研,驻点指导督促,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实施。6月底,我市合村工作全面完成,由原来383个村合为154个村,整体实行了“六个一”目标,即一套班子、一块牌子、一枚公章、一个账户、一套账目、一年以内过渡。目前,各新村村务有序开展。
(三)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及时保障灾民基本生活。7月份,我市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局派出60多名干职工,历时一个月,全力完成市防指交办的防汛巡堤值守任务。同时,派驻15个查灾核灾救灾组到各乡镇,核实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组织灾民转移6337人次,下拨救灾资金1000余万元,对全市1466户倒房户及受灾群众进行了救助,有序组织慈善捐助支援灾区建设120余万元。
三、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一)打造两个平台。举全局之力,高起点、高标准还建市光荣院。该项工程已于今年3月份动工,年底将完成8000多平方米的一期工程建设,建设资金达3000余万元。通过努力,民政部门首次争取了国家发改委项目资金720万元,还争取了国家健康养老院建设基金1100万元。新光荣院将于2017年“八一”节前投入使用。此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投资40余万元改扩建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投入使用,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大大改善,年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1200余人次。
(二)抓实三项工程。创新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以“公建民营、医养结合”运营的市泰康福利院发展势头良好,目前300多个养老床位全部入住,医疗设施较为完备,其老年体检项目已引领全市,并辐射周边县市。同时,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整合资源,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对基础设施滞后、有安全隐患的玉池敬老院和智峰敬老院进行撤并。鼓励和支持乡镇高标准建设100个床位以上的星级敬老院,在建设弼时、汨罗镇三星级敬老院的基础上,今年又建设古培镇、屈子祠镇敬老院,建设投资都近千万元,预计年底完工。此外,全力推进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初步形成了泰康福利院养老服务为引领,敬老院为依托,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今年,我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周边县市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救助资金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涉军维稳形势依然严峻,殡葬改革推进效果不明显,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后段工作中跟进解决。2017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忠诚履职保民生。以精准扶贫及城乡困难群众认定工作为契机,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重点清理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建立阳光救助运行体系。认真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大对贫困家庭助困助学助医救助力度和自然灾害救助力度。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2017年底全面保障到位。二是服务大局保稳定。进一步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复退军人“宣讲政策、传送温暖”活动,主动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全年无越级、集访事件发生。三是攻坚克难促发展。全力推进光荣院建设,确保在2017年7月底投入使用。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全市动员推进殡葬改革,并推进公墓建设,主要在弼时镇招商建设大型公墓,在城区附近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试点。同时,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乡镇敬老院建设为依托,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屈子祠镇敬老院建设,确保在2017年底投入使用;启动三江镇敬老院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