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政府为畜牧水产发展提供管理保障的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资源保护、执法监督、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项目管理、许可管理,畜牧兽医器械产品登记,畜禽品种登记。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畜牧水产养殖业生产发展规划、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组织畜牧水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2、负责全市畜牧水产的调查研究、收集和提供市场产供销信息,为促进全市畜牧水产业发展、帮助农民致富献策,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
3、指导全市畜牧水产业务技术工作,搞好行业规范管理,对乡镇畜牧水产工作站实行业务指导。
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
5、负责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搞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指导。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汨罗市畜牧水产局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填报说明.doc
附件4-汨罗市畜牧水产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