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所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18-05-1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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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体系保障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10、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负责与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建投、市交通运输局等对口单位的业务来往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下属城管综合执法局、园林处、城建档案馆、燃气办、城建办、路灯所、环卫处、建工办、沿江风光带管理中心9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中: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法局、园林处、城建档案馆、燃气办、城建办、路灯所、环卫处、建工办、沿江风光带管理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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