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
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
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
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
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
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
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 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
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
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
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
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
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
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
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
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
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
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
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包含办公室等15个内设机构及汨罗市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调节基金办、价格成本调查队
、“两型办”、节能监察中心6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中: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发改局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