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用生僻登记负责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种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能为负责全市国土管理工作。公务用车实有数5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有一个一级单位和三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国土资源局机关、乡镇国土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共4个单位统一纳入国土资源局预算。
国土局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