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国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推动全市政法工作改革;
7、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组织部考察、管理全市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8、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指导政法各单位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设办公室、涉法涉诉办、综治办(设城西移动大厅二楼)、维稳办、禁毒办,办公室、书记室1个、副书记室1个、财务室1个、档案室1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属一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包括政法委部门本级。
610办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