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非公有制经济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会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培养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参与经济和社会等重大事务决策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和政治安排、社会安排的推荐等工作;做好新生代企业家的培养教育工作;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制、市场、社会等环境。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健全和完善会员诉求渠道,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参与相关经济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
4.做好对所属商会协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建立完善商会协会的评价体系,开展考核工作,促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办会水平;负责商会的组建、指导和联络,促进基层商会发展;领导和指导商会协会党组织建设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或区域性党组织。
5.开展对外联络,增强与境内外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人士的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合作交流,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工商业联合会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会员部,经济联络办,商会办,非公党建办,宣教人事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工商业联合会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工商业联合会部门本级。
工商联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