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
(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依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组织全市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
(六)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信、计算机应用的规划指导。
(七)组织参与各协调重大交通警(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路巡逻民警的执法活动和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公安交警部门工作职能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 本部门设有办公室,车辆管理所,处罚中心,行财科,法宣科,监控中心,及城区中队,新市中队,弼时中队,范家园中队,白水中队,长乐中队,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交警大队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交警大队本级。"
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