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
3、负责全市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宏观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监督;
4、负责指导全市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的文化体制改革和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市属国有文化资产及运营的监管;负责直属宣传文化单位部管干部的考察及任免;
5、制定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宣传部部门预算共有三个组成单位:汨罗市委宣传部,汨罗市文联及汨罗市建设文明建设办公室(含网管中心)。
精神文明办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