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6〕36号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2016年财政支出项目与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目标的批复
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财政支出项目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监控为抓手,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要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实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期偏离。
三、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四、各部门要充分应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支出责任。
附件:2016年度财政支出项目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2016年度)(分单位下发)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