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农指〔2017〕67号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
(老区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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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老区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7〕75号)和《湖南省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老区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湘老促字〔2017〕1号),现下达2017年老区发展资金 10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扶贫”下相关项、经济分类科目列“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依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和《汨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汨财发[2017]45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汨罗市2017年老区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表
2017年7月3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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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老区发展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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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财农指[2017]67号附件(湘财预[2017]75号、湘老促字[20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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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次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省级 |
罗江镇托坪村道路建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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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大荆镇墩河村道路建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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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弼时镇予贤村道路建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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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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