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汨罗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汨罗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服务保障;筹集、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归口支付城市建设资金;经营城市国有资产;合理有序地开发城市资源。
二、 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设有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土地科、工程预算科、财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73487.60万元,与上年2017年相比增加了43625.32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在于将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税金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纳入支出,而年初预算只含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2018年度决算支出总计73487.60万元,与上年2017年相比增加了43625.32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在于将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税金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纳入支出,而年初预算只含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48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87.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348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81万元,占总支出的0.32%,项目支出73256.79万元,占总支出的99.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487.60万元,与上年2017年相比增加了43625.32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在于将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税金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纳入支出,而年初预算只含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487.60万元,与上年2017年相比增加了43625.32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在于将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税金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纳入支出,而年初预算只含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487.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017年相比增加了43625.32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在于将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税金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纳入支出,而年初预算只含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487.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4万元(占比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1万元(占比0.04%)、城乡社区支出68415.95万元(占比93.09%)、农林水支出2616.60万元(占比3.5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占比0.04%)、住房保障支出2400万元(占比3.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487.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48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数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0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土地开发支出 年初预算为45155.19万元,支出决算为4515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年初预算为230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扶贫——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年初预算为264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各种基本保险费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逐步规范,与上年相比减少0.82万元,减少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逐步规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支出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25人次,主要是工作餐,接待上级各项目检查及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城市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完成了沿江大道法院段的土建绿化工程,山塘路、劳动路、公园路提质改造工程,垃圾站、自来水、城市道路维修,背街小巷的改造、城市下水道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工程,龙舟竞渡中心的赛事工程,对汨罗市新桥垃圾场500米范围内95%的拆迁安置工作等城市建设。将市闲置土地出让。保护市生态环境、建立垃圾站、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拆解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怀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加1.2万元,减少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万元,召开5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召开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安全保障会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