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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2-22 公开日期 2021-02-2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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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报    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财政局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完善普法机制建设、助推普法常态发展。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狠抓普法责任落实。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学习《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采购法》及系列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法律依据。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实务要点》等系列理论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能力素养,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有力保障。

3、严格学法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根据市委法治办要求,大力推进我局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2020年共计91人参与学法考试,参学率和考试通过率均为100%,通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有效发挥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学用结合作用,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截至2020年度我市财政系统通过由湖南省政府举办的执法考试,考取执法证人员共计83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养,促进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全面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组织成立内控委、设立内控办,落实财政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策制定、机关运转等专项管理办法,出台局属各部门内部控制操作规程27个,促进内部控制精细化、长效化。

2、严肃财经纪律、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各项约束机制,推动财政管理规范有序。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规定,调整差旅费支出标准,出台车改单位公务出行经费预算管理、乡镇机关党组织教育活动经费管理等制度,规范公务支出行为。

3、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通过机制创新,不断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汨罗市政府网等当地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始终将财政行政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监督之下。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指定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及时清理废止、撤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我局制定实施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论证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分送、审查、存档的具体工作流程,使规范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在认真总结规范性文件实施效益评估的基础上,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配套文件体系。

2、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我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始终秉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8〕74号)要求,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依照《岳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岳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岳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主动理财、阳光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的意识,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为使依法行政落到具体行动上,我局还建立健全了行政责任追究制、执法过错追究制、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等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由党组书记敏感词主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开门预算”,做到程序、评审、结果“三公开”。

(二)实行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化。定期组织普法学习、法制专题讲座、培训,围绕两会、新冠肺炎疫情等热点专题,进一步把握经济形势,深入了解最新财政政策,沟通交流财政工作对策与方法,提升财政工作服务发展能力;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财政系统特权思维、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积极组织领导班子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等单位举办的《八项规定精神摘编》等普法学习和考试,让党风廉政建设实实在在地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在严管中彰显厚爱,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

(三)强化单位内部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注重制度建设,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多个内控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岗位目录和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内部管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流程设置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筹。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进一步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及时解决正常经费缺口的需要,使原来靠罚没收入弥补事业经费不足的相关部门无后顾之忧,为其履行职责、执行“收支两条线”创造必要条件。从违规源头抓起,把“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市各单位 “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处罚制度。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深入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其他兄弟单位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变“被动行政”为“主动执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建立会计监督长效机制,分期、分重点、分行业、分所有制性质、分区域地对市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以期达到检查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建立一套机制,提高一个层次的执法效果。逐步提高会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精细化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精准测算预算单位项目资金需求,科学编制单位预算。健全完善一系列规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及时回应和纠正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加强决算管理,强化决算分析结果的反馈和应用,规范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通过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健全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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