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由市纪委、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对199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以“三公经费”为主的财务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4份,收缴违纪金额300余万元。通过“乡财市管”从严控制乡镇“三公经费”,拒退违规消费60多万元、拒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4万元。
二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台账,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加强财政投融资项目成本管理,加大财政借款催收力度,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对乡镇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锁定,为乡镇撤并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把资产处置关。聘请中介机构或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对处置资产进行鉴定,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回收、统一鉴定、统一处置,本年度共计处置资产2宗,入库279万元,报废各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原值739.5万元。建立资产管理联络机制。建立汨罗国资信息化系统群和汨罗国资企业群,及时传达上级政策和工作,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政策业务指导工作。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支出7499万元,其中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6批次,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491万元。全年政府采购节减财政性资金支出516万元、综合节约率6.85%。
五是加大投资评审工作力度。评审总量持续增长,节支效果明显,全年共完成投资评审项目427个,审减金额27668万元,审减率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