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发〔2023〕15号
汨罗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村级采购指导性
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民自治能力,结合省委第三轮巡视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工作,各镇务必在5月底前指导各村在镇政府电子卖场账号基础上建立村级采购分账号。并将《汨罗市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讨论稿)(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和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湘财购〔2020〕26号) 等法律、法规,对《汨罗市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讨论稿)进行指导,由各镇为单位统一制订出本区域内村级内控制度正式文件后执行,并交汨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汨罗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