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单位收入支出明细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组织拟定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资源流动管理股(表彰奖励考核股)、人事计划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关系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法规股、社会保险股、党建室、工伤保险股、档案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股、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股、信息中心、工会。
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局、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保险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有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现有19个内设科室,下设8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局、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保险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中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局、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保险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其他都不是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全部到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总计54344.63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3020.84万元,减幅 5.56%。2018年决算支出总计54344.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3020.84万元,减幅 5.56%。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局系统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支出行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34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44.6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34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62万元,占2.92%;项目支出52759.01万元,占97.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344.63万元,较2017年相比减少3020.84万元,减幅 5.56%。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4344.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相比减少3020.84万元,减幅 5.56%。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局系统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支出行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34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20.84万元,减少5.56%,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局系统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支出行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34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44.6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0.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34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832.61万元,支出决算为64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329.77万元,支出决算为22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年初预算为593.16万元,支出决算为47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34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9.2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4.17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51.51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28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5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6万元,完成预算的65.2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06万元,支出决算为26.11万元,完成预算的54.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0.27万元,减少1.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的2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导致外出租车费增加,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2.1%,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11万元,占77.5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5万元,占22.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58个、来宾5718人次,主要是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5万元,主要是租车费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相关表格及佐证资料,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18年,我部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62万元,减少43.02%。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27万元,用于召开各类人社部门业务会议,人数1500人;开支培训费2.62万元,用于开展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培训,人数230人,内容为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