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发〔2017〕2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
“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汨罗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17日
汨罗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
“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汨罗市“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抵制人情风盛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殡葬中的陈规陋习,养成勤俭集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在全市国土系统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努力实现“十无”目标,即无占道乱搭拱门现象、无使用泡塑餐具现象、无燃放烟花鞭炮现象、无新建豪华坟墓现象、无封建迷信活动现象、无低级粗俗闹婚现象、无高噪声扰民现象、无高价婚庆礼仪现象、无索收高额礼金现象、无宴席铺张浪费现象。使“人情负担”“婚丧负担”明显下降,全市系统中的人情歪风、“婚丧喜庆”中的陈规陋习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内容
在办理“婚丧喜庆”事项中,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彻底摒弃封建迷信、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炫富攀比、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自觉抵制车辆成行影响交通、燃放鞭炮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高声奏乐制造噪音、搭台唱戏和乱设拱门等不良现象,大力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的操办方式和不收送礼品礼金等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
(一)婚事新办。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收彩礼(聘礼);反对肆意邀请,提倡仅邀请亲属参加婚礼或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反对豪华车队、上高档菜肴和烟酒,提倡限制迎亲车辆、宴席桌数、宴席标准;反对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提倡使用环保餐具和电子鞭炮;反对低俗闹洞房、闹公公等行为,提倡开展文明健康的娱庆活动。
(二)丧事简办。反对打卦占卜、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白花等文明健康的治丧方式;反对以帮忙治丧之机向孝家索要财物、大操大办等,提倡简化仪式、缩短时间,限制宴席标准;反对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提倡使用环保餐具和电子鞭炮;反对占用街道、公路等公用设施停放灵柩、搭设灵棚、游乡抬轿;反对滥建滥葬滥修、建“活死人墓”或豪华墓地,提倡火化安葬或集中连片建设农村公墓等生态殡葬方式;反对烧纸放炮祭祖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
(三)其他事项不办。除婚丧外的乔迁、寿诞、升学等其他事项提倡不办酒席;确需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属俭办聚会,且不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不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礼品礼金。
三、工作步骤
(一)召开专题会议。在6月份召开好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题会议。
(二)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我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石芳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阳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岭松、党组成员副局长潘玲、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湘汨分别任副组长。马新良、周亚平、姜曙光、王海波、高赛、许文树、王黄威为成员的汨罗市国土资源系统“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姜曙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制定工作方案。下发《汨罗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好报刊、网络、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专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健全制度建设。通过座谈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工作进行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对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和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构建制度成熟、监督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加强联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股室队所,二级机构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特点认真开展专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召开好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好会议精神,在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局纪检监组汇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纪检监察室要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办公室要负责好专项整治舆论宣传,会同人事股开展好“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主题文明创建活动。机关党委(党支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围绕专项工作发出倡议、党员带头承诺;人事股要将专项工作纳入年底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标准和测评指标;规划股、用地股要按市里部署,积极配合支持公墓建设;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各国土资源所要引导村民生态安葬、集中安葬。
(二)遵规守纪,示范带头。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带头支持家乡(老家)村规民约建设,不到家乡(老家)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要发挥率先垂范和示范引领的作用,自觉管好自己和家人,教育引导亲属邻里,带头承诺和严格遵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等有关约定,坚决做到不滥发请柬、不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不违规操办或参加宴席,为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单位纪检监察室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和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严禁在家乡(原籍)修建大墓、豪华墓,要带头制止为活人立墓,超大面积修墓、建宗族墓。各党支部要教育、管理和监督本单位相关人员遵守有关约定,发现趋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监督问责。局党组和纪检组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党员干部违反“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问责约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一律收缴。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有关规定,加强所属人员日常监督,经常提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汨罗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要求细则:
3、文明操办红、白喜事承诺书
附件1
汨罗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
“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市局党组同意,成立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石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阳 舟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岭松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 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邵湘汨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马新良 局办公室主任
周亚萍 局人事股股长
姜曙光 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海波 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高 赛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许文树 局规划股股长
王黄威 局建设用地股股长
汨罗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姜曙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刹人情歪风、治婚丧 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要求细则:
一、婚事新办
1、婚事1天内办结;
2、简化婚庆装饰,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不占用公共道路搭棚;
3、充气拱门不超过1个,不影响交通;
4、婚礼车辆不超过8辆,不堵道扰民;
5、不使用泡塑等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6、不燃放烟花鞭炮;
7、无低俗闹洞房、闹公公等陋习;
8、单方举办婚宴不超过20桌(200人),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30桌(300人);
9、每桌宴席(含烟、酒、饮料)总价控制在600元以内;
10、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礼金不超过100元;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11、无哄抬聘礼彩礼现象,无借婚姻索要财物现象;
12、事后将婚事涉及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
二、丧事简办
1、城区居民丧事3天内办结,农村居民丧事5天内办结;
2、城区居民原则上到市殡仪馆操办,农村居民不占用公共道路停放灵柩、搭设灵棚;
3、充气拱门不超过1个,不影响交通;
4、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
5、葬礼车辆不超过8辆,不堵道扰民;
6、不使用泡塑等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7、不燃放烟花鞭炮;
8、不搞打卦占卜、扬幡招魂等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活动,不大肆搞高音演出;
9、不在出殡沿途抛冥纸、冥钞等物品;
10、席面桌数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每桌总价控制在400元以内;
11、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礼金不超过100元;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12、强制性火化对象不违规安葬;
13、事后将丧事涉及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
三、余事不办
除婚丧事宜外,乔迁、寿诞、升学等提倡不办;如办理,只邀请直系亲属,不接受非亲属人员参加,不接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及贵重礼品。
文明操办红、白喜事承诺书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为模范带头遵守《汨罗市“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本人承诺:
1、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带头践行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自觉管好自己和家人,教育引导亲属邻里,坚决履行好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的要求。
2、坚决履行好在红、白喜事上不滥发请柬,不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不违规操办或参加宴席,做到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搭棚设拱,不喧闹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开展低俗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3、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不在家乡(原籍)修建大墓,豪华墓,并带头制止为活人立墓,超大面积修墓,建宗族墓的行为。
4、需操办红、白喜事时,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按规定时限向组织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5、如有违反汨罗市委、市政府“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规定的行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单 位: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