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17-04-06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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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国土资函〔2017〕14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6日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岳阳市委法治岳阳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法办[2017]1号)、《岳阳市国土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岳国土资办发[2017]20号)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国土建设总要求,以依法依规服务发展、保护资源、维护群众权益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单位)普法工作责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教育引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增强法治理念,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为法治国土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三、  责任主体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科室(股室)职能界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业务科室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局直属单位是“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其他相关科室(股室)、二级机构均有义务主动配合责任主体单位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政策法规股负责制定“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计划、培训计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普法考试,收集资料,做好资料的汇编与总结。

2.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3.建设用地股、征地拆迁中心具体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普法与宣传,特别是做好“6·25”全国土地日的普法宣传工作。

4.不动产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普法宣传。

5.耕地保护股与土地整理复垦中心具体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的普法宣传。

6.矿政股具体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

7.地质环境股、地质环境监测站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普法与宣传,做好“4·22”世界地球日的普法宣传。

8.测绘地理信息股、测绘队具体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普法与宣传,做好“测绘宣传月”的普法宣传。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普法宣传的首位,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推动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狠抓本系统内部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学法用法制度。

(三)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送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队重点对象实施“送法工程”,实现“法律六进”,有效扩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因时制宜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月”、“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月”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系统人员上街设点、法治宣传板报展出、法治文艺节目演出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博、报刊、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国土氛围。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市委“七五”普法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活动相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将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

(三)加强考核,务求实效。市局法治办将定期采取督查或者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门督查,年终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市局综合绩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