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办文办会制度》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17-05-21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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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国土资函〔2017〕21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办文办会

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办文办会制度》已经局党组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1日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办文办会制度

             

为了加强局机关各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在办文、办会等机关事务管理中必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二、公文办理

(一)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办公室是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公文收发、登记、分送、催办、立卷、归档、清退、销毁工作。

(三)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相关人员应及时移交办公室按程序流转。

(四)办公室应及时按领导批办意见将文件资料转至有关股室、二级机构承办或传阅(领导签批的纸质原件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存档)。

(五)承办公文时应不拖不压。承办人全面掌握公文的精神,实事求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领导明确了办理期限的,承办股室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将承办进展情况以及承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有关领导。

(六)公文发文程序为:主办股室拟稿人拟稿——股室主要负责人核稿——相关股室会签——办公室初核——分管局领导审签——局长签发——办公室编发文字号并印制、盖章——主办股室分发。

(七)需要市委市政府或部门单位联合发文的,由主办股室拟稿并经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会签后,办公室配合做好发文工作。

    三、会议办理

       (一)召开或组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由申办股室拿出初步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公室进行初核并按程序报局长审批。

(二)经批准同意召开的会议,由申办股室负责相关材料的准备和联系出席会议的领导,办公室统筹安排会议时间、会议室,通知落实参会人员和新闻媒体的联系等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各股室召开一般性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的,必须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