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函〔2017〕22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共卫生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已经局党组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1日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局各股室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工作(含老国土局宿舍),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自觉性,营造干净、明亮、清洁的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区域
(一)公共区域:包括办公楼1、2、3楼楼道、大厅、走廊、会议室、卫生间。
(二)个人区域:包括各股室办公室及个人办公设施。
(三)宿舍区域:罗城路1、2、3、4、5栋宿舍,停车场、球场、通道以及菜园。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办公楼1栋停车坪、3栋前后坪由杨湘波负责。
2.办公楼1、2、3栋楼道、走廊、公共卫生间、大小会议室等清扫与保洁由杨拥军同志负责。
3.罗城路宿舍区的公共卫生由伏六和负责,1、2、3、4、5栋楼梯间及窗户卫生由每层户主轮流负责清扫,菜园由种菜户主负责。
4.局长室卫生由胥涌负责。
5.接待室的卫生由任利琼、谢向阳负责。
6.局领导办公室卫生由分线股室长安排人员负责。
7.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股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文件及废旧纸张应及时处理,严禁乱堆乱放。
8.安保室人员负责机关院内的办公车辆和来局办事人员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处,并有序摆放。
9.宿舍区车辆必须按线停放,禁止外来人员车辆随意停放过夜。
10.办公楼楼道、厕所及其它公共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11.食堂公共区室内卫生由周海波负责。
12.门前五包由朱怡保负责。
(二)室内卫生管理
1.各股室负责各自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采取股室长负责制。由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2.办公室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办公桌、柜子、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存放垃圾,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箱。
4.下班后各股室应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所有电源切断后方可离开。
三、奖罚措施
负责公共区卫生人员,如因检查不合格不达标给予经济处罚500元,股室如因检查不合格不达标给予通报批评纳入年终考核。违反本制度规定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并整改到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