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17-05-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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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国土资函〔2017〕22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共卫生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已经局党组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1日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局各股室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工作(含老国土局宿舍),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自觉性,营造干净、明亮、清洁的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区域

   (一)公共区域:包括办公楼1、2、3楼楼道、大厅、走廊、会议室、卫生间。

   (二)个人区域:包括各股室办公室及个人办公设施。

   (三)宿舍区域:罗城路1、2、3、4、5栋宿舍,停车场、球场、通道以及菜园。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办公楼1栋停车坪、3栋前后坪由杨湘波负责。

    2.办公楼1、2、3栋楼道、走廊、公共卫生间、大小会议室等清扫与保洁由杨拥军同志负责。

    3.罗城路宿舍区的公共卫生由伏六和负责,1、2、3、4、5栋楼梯间及窗户卫生由每层户主轮流负责清扫,菜园由种菜户主负责。

    4.局长室卫生由胥涌负责。

    5.接待室的卫生由任利琼、谢向阳负责。

    6.局领导办公室卫生由分线股室长安排人员负责。

    7.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股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文件及废旧纸张应及时处理,严禁乱堆乱放。

    8.安保室人员负责机关院内的办公车辆和来局办事人员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处,并有序摆放。

    9.宿舍区车辆必须按线停放,禁止外来人员车辆随意停放过夜。

    10.办公楼楼道、厕所及其它公共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11.食堂公共区室内卫生由周海波负责。

    12.门前五包由朱怡保负责。

(二)室内卫生管理

1.各股室负责各自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采取股室长负责制。由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2.办公室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办公桌、柜子、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存放垃圾,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箱。

4.下班后各股室应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所有电源切断后方可离开。

三、奖罚措施

   负责公共区卫生人员,如因检查不合格不达标给予经济处罚500元,股室如因检查不合格不达标给予通报批评纳入年终考核。违反本制度规定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并整改到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