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函〔2017〕24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已经局党组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1日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根据上级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原则:严格遵照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汨罗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汨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汨办发[2014]21号)、《关于严格落实湘办发[2015]11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汨办[2015]39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重申和严明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岳办发电[2017]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原则
(一)公务接待实行公函接待制度。无公函一律不予接待不予报销。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超项目接待,不准使用香烟和酒水。
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批制度
(一)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单的报批制度。公务接待报批单由对口股、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填报,在填写公务接待报批单时,必须注明来客单位、来客姓名及其人数、用餐时间地点、主要接待负责人姓名、陪同人数及接待用餐标准。
(二)公务接待审批单由分线领导审核后,再由办公室根据规定核定接待标准。
(三)负责接待的对口股、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审核后的公务接待审批单到食堂或其他地点就餐。
四、公务接待的对象
(一)上级领导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二)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
(三)乡镇来人商谈公务。
(四)相关会议。
五、公务接待标准
严格按照《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汨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和严明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务接待程序
凡属接待省厅、岳阳、相邻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单位来客(含二级机构),由对口单位或其分线领导与办公室衔接,按相关程序核准后持公务接待报批单,在食堂或市内其他地点做好接待工作。
七、公务接待报帐程序
在局食堂以外地点进行公务接待的,一律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不准现金结算。报帐时,凭接待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卡刷卡凭据、合法完整的发票、消费明细等,经财务股审核,报分管财经副局长审批后报销。
八、其他要注意的事项
(一)公务接待只限于接待用餐,不准到歌厅、洗脚城等娱乐场所接待来客。
(二)严禁单位内部和部门之间请吃。
(三)在局食堂以外地点进行公务接待的,必须实行一餐一结,不准签单,否则,财务股必须拒报。
(四)乡镇所来人办事接待。国土资源所来局办事,需要就餐的,由办事人员到办公室报餐,到局食堂用餐。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