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函〔2017〕29号
关于同意汨罗市白塘镇六湖村等三个村
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批复
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汨罗市白塘镇六湖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申请》于5月25日收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2]19号)、《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耕地开发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43号)文件精神,经农业、林业、水务和财政部门专家审查,认定该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因此同意对汨罗市白塘镇六湖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进行立项。
你中心要按照相关规定抓紧组织落实项目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