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17-05-0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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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国土资函〔2017〕41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议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根据市2017 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交办会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9件,其中主办件5件、会办件4件。为全面做好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汨罗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落实率四个100%。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8日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2017 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交办会会议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石芳 

副组长:阳  舟  周岭松  潘  玲

成 员:马新良  苏  平  黄王威  许文树  谭  晖 

宋  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马新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联络、督办、催办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完善制度,创新思路,强化举措,规范操作,在7月10日前完成会办件办理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主办件办理工作,确保与代表委员见面率、建议提案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建议提案落实率四个100%。办理落实率得到提高,跟踪续办形成规范,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步骤

(一)听取意见和走访协商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承办股室应抓紧时间和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并上门走访,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真正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二)拟定答复初稿和征询意见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承办股室根据与代表、委员沟通的意见,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拟定建议提案答复初稿。初拟稿经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办公室审核后,一并呈送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如代表、委员对答复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承办人员根据公文管理规定履行办文程序;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明确表示不满意,承办股室要根据代表、委员意见或建议,及时研究工作方案,重新起草答复函,并再次走访征询意见,直至满意或基本满意为止。

(三)文件印发报送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各股室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原件、答复函(征求意见稿)和代表、委员明确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签署评议意见等资料整理后,送局办公室统一核稿(同时报电子文档一份),并送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经局主要领导签发后印发,正式向代表、委员答复。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各承办科室在完成建议提案办理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特别要总结在办理过程中好的做法与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思路,书面总结报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整理后写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在建议提案办结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逐项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局领导承办制。强化局领导对所分管股室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承办领导直接参与建议、提案的办理,要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调,要参与答复意见的讨论审定工作。

(二)各具体经办股室要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沟通工作,积极走访代表、委员,务必做到“三访”。即,办前访,在办理前与代表、委员主动联系,充分了解背景想法,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办中访,在办理中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深入交换意见;办后访,办理答复后要及时跟踪反馈,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经验。

(三)注重办理工作质量。与代表、委员沟通协调时语气要委婉,态度要坦诚。做到四个讲清楚:一是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把办理的过程和结果讲清楚;二是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要把解决的时间和解决的办法讲清楚;三是对列入规划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准备解决的思路、办法讲清楚;四是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要把现实困难和客观原因讲清楚,以增进建议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各承办股室必须严格办理时限,按照市政府要求,7月底前必须全部办结所有建议提案。各承办股室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办理,并于7月10日前将建议或提案办理情况书面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