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要求,现将我市落实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中指出湖南汨罗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矿项目现场环境管理混乱、超面积使用林地3.9亩、边坡治理过程中涉嫌越界开采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南汨罗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矿项目现场环境管理混乱,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无标识标牌、无管理台账记录且将危险废物废机油交由无许可证单位或个人从事收集利用活动,未按环评批复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违反要求外排周边地表水体。监测结果表明,靠近该公司大门的水塘为Ⅳ类水质(PH7.89、悬浮物48mg/L、化学需氧量22mg/L、氨氮1.28mg/L、总磷0.09mg/L);120米平台和弃土场无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弃土场内有一般固废无序堆存。经地方初步核实,项目非法占用林地33.8亩,其中边坡治理工程非法占用林地29.9亩,建设中超面积使用林地约3.9亩,均未办理合法林业用地手续。自2020年底生产以来,至今未取得加工区的临时用地手续,且在边坡治理项目不在采矿权范围内,边坡治理过程中涉嫌越界开采。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全面完成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中指出“湖南汨罗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矿项目现场环境管理混乱、超面积使用林地约3.9亩、边坡治理过程中涉嫌越界开采”问题整改,按要求科学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守法经营,持续保持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措施
1.迅速介入调查,依法处理。对湖南汨罗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和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涉嫌越界开采的行为,深入调查,依法处理,做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督促企业高标准完成治理任务,全面完成生态修复。
2.加强环境管理,全面整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加强粉尘管控,安排专人清扫,定时洒水,建立台账;二是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相关台账。三是对雨水收集池采取防渗、防漏、防溢等措施。
3.完善相关手续,守法经营。督促企业尽快完善超面积使用的林地和越界开采的场地等相关用地手续,做到合法生产,守法经营。
4.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健全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 举一反三、对全市涉矿企业全面排查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关于“涉嫌越界开采”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2月26日,汨罗市应急管理局在南方新材公司例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用爆破方式对矿山北侧原始坡体进行切割,造成了坡体前缘形成一定的临空面,加之矿山长期的机械及爆破作业扰动坡体,造成了坡体的不稳定性,可能形成滑坡导致地质灾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此,汨罗市应急管理局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彻底整改。根据应急部门要求,南方新材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存在安全隐患进行现场踏勘,并编制了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和汨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实施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在对南方新材公司项目例行监管过程中,通过比对图纸、核实矿区范围线,发现该公司边坡治理项目部分不在采矿权范围内,涉嫌越界开采。发现问题后,汨罗市自然资源局迅速进行执法监督,要求企业不得以地质灾害治理之名行采矿之实。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产生的伴生矿产资源属国有资产,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汨罗市自然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汨罗市乐福田建筑用花岗岩矿北侧不稳定斜坡界外资源量估算报告》。依据相关政策,共收取伴生资源价款49.76万元上交汨罗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南方新材公司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区域超越批复范围线越界开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越界采矿事实。2022年6月2日,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对南方新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汨自资责停〔2022〕130号);2022年6月30日,汨罗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7月27日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3.罚款7万元。以上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全部履行到位,边坡治理中的受损区域已复绿到位。
(二)关于加工区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处理。汨罗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后对该公司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022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2.罚款101.8936万元。目前,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并且通过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支队和省自然资源厅认可,该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补办了相关用地手续。
(三)关于现场环境管理混乱,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10月24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对南方新材公司乐福田矿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以下问题:1.在矿区北侧表土堆放场一个雨水收集池旁边,露天堆放初期雨水沉淀池的沉淀渣约15吨左右;2.矿区开采区域裸露,运输道路积尘较多,未及时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3.冲洗道路废水流入雨水收集池塘并外溢至东侧农渠内,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4.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转移台账未如实记录暂存间实际贮存的废机油数量。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对企业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上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固体废物暂存未采取防流失措施的违法行为,矿区开采区域未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行为,以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等违法行为,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改正了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目前,该公司已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清扫洒水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了危险废物废机油的暂存转移台账,对裸露区域采取覆盖措施,对雨污分流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四)关于涉嫌超面积使用林地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经林业局调查核实,该矿山存在两处超面积使用林地的行为。其中第一处面积1.9940公顷,属地质灾害治理临时使用林地。2021年5月27日,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地块存在破坏林地的行为。经调查,系矿山开采原有设计存在缺陷,导致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用地单位按汨罗市应急管理局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得到了汨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批准。针对上述问题,于5月28日对用地单位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二处超面积使用林地0.2624公顷。林业局在例行监管过程中,发现该地块系湖南汨罗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便于矿产开采,擅自占用林地修筑运输道路,其行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审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属违法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针对边坡治理地段的1.9940公顷面积,林业局督促汨罗市湘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复绿方案,并于今年3月完成复绿。对超面积0.2624公顷地块,林业局以汨林罚决字〔2022〕第B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后,督促用地单位对不继续使用地块进行了复绿,对需继续使用地块纳入汨罗市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向省林业局申请办理林业用地手续,省林业局以湘林地许准〔2022〕960号使用林地同意书进行了批准。
四、后续工作安排
汨罗市将以各类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管,压实部门职责,对市域矿山开采项目进行常态化自查自纠,形成“发现问题即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进一步督促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为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贡献汨罗力量。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高赛,联系电话:0730-5183390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