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的公告
来源: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05-1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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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户:

  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房产交易服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签订全部通过汨罗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签备案系统(百度搜索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完成。原房地产管理局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 (汨罗市房地产网)停止使用。未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签备案系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得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缴纳契税以及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依据。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