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户:
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房产交易服务,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市场管理局关于修订房屋交易合同示文本的通知》(湘建房〔2022〕4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启用新修订的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原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湘建房〔2021]74号)同时废止。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