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函〔2016〕7号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落实安全监管
“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安全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汨罗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
一、”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安全暗查、暗访。检查人员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排查隐患,要求企业及时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克服安全检查领域的形式主义,杜绝在安全检查中存在的虚假行为,包括假台账、假现场,甚至编造数字、瞒报事故等行为。
二、“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办法
1.把“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常态化,各有关股室和局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2.开展“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时可联合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安全专家参与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3.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责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4.建立“四不两直”和“双随机”隐患排查台帐。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而且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5.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有关部门,跟踪督办。需要曝光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社会曝光,引起各方关注,接受群众监督。 ·
6.检查人员在开展“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时要规范言行,树立良好形象,遵守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录像等资料记录。
7.“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或生产经营秩序。
特此通知。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