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国土资源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陈 静 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董亚平 调入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享受副股级待遇),免去其大荆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2016年10月27日